納稅人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如何在稅前扣除
問:納稅人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如何在稅前扣除?
答:工資薪金支出是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與其有雇傭關系的員工的所有現金或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地區補貼、物價補貼和誤餐補貼均應作為工資薪金支出。經批準實行工效掛鉤辦法的納稅人按規定提取的工資總額,可以扣除;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按同級財政、人事部門規定的工資總額發放的工資,可據實扣除;經批準從事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設計業的納稅人向雇員支付的工資薪金支出,可據實扣除;除上述規定外,其它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支出實行限額計稅工資扣除辦法,納稅人工資薪金支出高于計稅工資扣除標準的按計稅工資標準扣除;低于扣除標準的按實際發生額扣除。
答:工資薪金支出是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與其有雇傭關系的員工的所有現金或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地區補貼、物價補貼和誤餐補貼均應作為工資薪金支出。經批準實行工效掛鉤辦法的納稅人按規定提取的工資總額,可以扣除;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按同級財政、人事部門規定的工資總額發放的工資,可據實扣除;經批準從事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設計業的納稅人向雇員支付的工資薪金支出,可據實扣除;除上述規定外,其它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支出實行限額計稅工資扣除辦法,納稅人工資薪金支出高于計稅工資扣除標準的按計稅工資標準扣除;低于扣除標準的按實際發生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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