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的賓館、商務樓等經營電信業務如何征收營業稅
問:外商投資的賓館、商務樓等經營電信業務如何征收營業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商投資的賓館、商務樓等經營電信業務征收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發[1998]737)文件規定:對外商投資的賓館、飯店、商務樓等經營電信業務取得的收入,按“服務業”稅目中的“代理服務”項目征收營業稅。其營業額為向用戶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支付給郵電部門的管理費和電話費的余額。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商投資的賓館、商務樓等經營電信業務征收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發[1998]737)文件規定:對外商投資的賓館、飯店、商務樓等經營電信業務取得的收入,按“服務業”稅目中的“代理服務”項目征收營業稅。其營業額為向用戶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支付給郵電部門的管理費和電話費的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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