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籌劃
七、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籌劃
對土地增值稅納稅籌劃的重點是,充分利用現行的免稅和計算扣除的政策,下面通過例子來說明:
例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2002年開發商品房對外出售,具體情況如下:
按轉讓產權合同取得收入5000萬元;
支付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費用1300萬元;
開發成本費用2000萬元;
開發費用300萬元;(當地規定的扣除比例為10%)
營業稅率5%,城建稅率7%,教育附加征收率3%,印花稅率0.5‰,所得稅稅率33%。
1.未進行納稅籌劃,其應納各稅如下:
(1)應繳納的有關稅金計算如下:
應納營業稅=5000×5%=250(萬元)
應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250×7%=17.5(萬元)
應繳納教育費附加=250×3%=7.5(萬元)
應繳納印花稅=5000×0.5‰=2.5(萬元)
(2)土地增值稅:
①扣除項目金額=1300+2000+(1300+2000)×10%+250+17.5+7.5+(1300+2000)×20%=4565(萬元)
②增值額=5000-4565=435(萬元)
③增值率=435÷4565=9.25%
④應繳納土地增值稅=435×30%=130.5(萬元)
(3)企業所得稅:
①應納稅所得額5000-1300-2000-300-250-17.5-7.5-2.5-130.5=992(萬元)
②應繳納企業所得稅=992×33%=327.36(萬元)
2.納稅籌劃:稅法規定,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普通標準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標準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級公寓、別墅、度假村等不屬于普通標準住宅。由于該商品房開發的增值額只有435萬元,低于其扣除項目金額20%為913萬元,故可以依據有關規定,向有關部門申請確定為普通標準住宅,這樣其商品房開發就不用交納土地增值稅,僅此一項就可以節約土地增值稅稅額為130.5萬元。
對土地增值稅納稅籌劃的重點是,充分利用現行的免稅和計算扣除的政策,下面通過例子來說明:
例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2002年開發商品房對外出售,具體情況如下:
按轉讓產權合同取得收入5000萬元;
支付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費用1300萬元;
開發成本費用2000萬元;
開發費用300萬元;(當地規定的扣除比例為10%)
營業稅率5%,城建稅率7%,教育附加征收率3%,印花稅率0.5‰,所得稅稅率33%。
1.未進行納稅籌劃,其應納各稅如下:
(1)應繳納的有關稅金計算如下:
應納營業稅=5000×5%=250(萬元)
應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250×7%=17.5(萬元)
應繳納教育費附加=250×3%=7.5(萬元)
應繳納印花稅=5000×0.5‰=2.5(萬元)
(2)土地增值稅:
①扣除項目金額=1300+2000+(1300+2000)×10%+250+17.5+7.5+(1300+2000)×20%=4565(萬元)
②增值額=5000-4565=435(萬元)
③增值率=435÷4565=9.25%
④應繳納土地增值稅=435×30%=130.5(萬元)
(3)企業所得稅:
①應納稅所得額5000-1300-2000-300-250-17.5-7.5-2.5-130.5=992(萬元)
②應繳納企業所得稅=992×33%=327.36(萬元)
2.納稅籌劃:稅法規定,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普通標準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標準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級公寓、別墅、度假村等不屬于普通標準住宅。由于該商品房開發的增值額只有435萬元,低于其扣除項目金額20%為913萬元,故可以依據有關規定,向有關部門申請確定為普通標準住宅,這樣其商品房開發就不用交納土地增值稅,僅此一項就可以節約土地增值稅稅額為130.5萬元。
上一篇:個人住宅轉讓如何繳納土地增值稅
下一篇:土地增值稅——減免稅規定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