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誤收違規煤炭發票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問:單位購進原煤,單位誤收違規煤炭發票,稅務要求按票面金額補企業所得稅,怎么辦?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084號)規定:第三條納稅人申報的扣除要真實,合法.真實是指能提供證明有關支出確屬已經實際發生的適當憑據;合法是指符合國家稅收規定,其他法規規定與稅收法規規定不一致的,以稅收法規規定為準。根據您敘述的情況,您取得違規煤炭發票,因此,其成本不得在稅前扣除,我們認為稅務機關按照相關規定對您進行處理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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