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為游客購買的機票如何稅前扣除
問:游客帶走機票旅行社如何稅前扣除?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旅行社費用稅前扣除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4〕329號)規定,凡旅行社與游客簽訂的合同或者協議包括為異地游客提供的返程機票的條款,旅行社為游客購買的返程機車船票的實際支出,允許在所得稅前扣除。旅行社可用返程機票的復印件作為稅前扣除的適當憑據。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管理需要,要求納稅人附送證明其支出實際發生的其他有關資料。因此,旅行社可以用為游客購買的返程機票的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作所得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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