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的應稅消費品怎樣計算繳納消費稅
進口的實行從價定率征收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在報關進口的時候,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例:某公司進口小轎車10輛,關稅完稅價格為每輛12萬元,關稅適用稅率為80%,消費稅適用稅率為8%,該公司這批進口小轎車應納消費稅稅額的計算方法為:
組成計稅價格=(12萬元+12萬元×80%)÷(1-8%)=23.48萬元
應納稅額=23.48萬元×8%×10=18.78萬元
進口的實行從量定額征收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計稅方法與非進口的同類消費品相同。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例:某公司進口小轎車10輛,關稅完稅價格為每輛12萬元,關稅適用稅率為80%,消費稅適用稅率為8%,該公司這批進口小轎車應納消費稅稅額的計算方法為:
組成計稅價格=(12萬元+12萬元×80%)÷(1-8%)=23.48萬元
應納稅額=23.48萬元×8%×10=18.78萬元
進口的實行從量定額征收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計稅方法與非進口的同類消費品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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