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非稅失政權
明末農民大起義的著名領袖李自成帶領千百萬農民揭竿而起,推翻了明朝的統治,他襄陽建都、西安建國、北京稱帝,但由于非稅思想的影響,導致了他最后的失敗,為國家政權的建立和鞏固提供了借鑒。
李自成出生在明代末期,其非稅思想的形成和發展受到復雜的歷史和社會因素的影響。明代田賦,自嘉靖以來逐漸加重,萬歷年間,借其名曰抵御遼東清兵、鎮壓農民起義、訓練新兵等,按田畝先后加征“遼餉”、“剿餉”和“練餉”,即歷史上有名的“三餉加派”,總計增賦1670多萬兩,超過了常賦一倍多,加上地方官吏的私加暗派,提前預征,繁多的勞役,農民不堪重負,叫苦不迭。在此重壓之下,貧苦農民只得逃亡他鄉。由于明延采取嚴酷的“攤逃”辦法,實行“十家連保”,“一家逃則令九家分賠,九戶逃則逼一家獨承”,“有赤子無立維之地而包賠數十畝空糧者,有一鄉屯而包賠數十項空糧者”。殘酷的苛稅盤剝,在李自成頭腦里埋下了深刻的基根。
同時,李自成深受重賦苛稅之害的親身經歷,也促使他非稅思想的形成。李自成是陜西米脂人,其家十世務農,父祖輩曾作過為官府催收田賦的“里役”,在其父守忠時期,天災連年,農民衣食無著,被迫大批逃亡。而官府“催督之令急于星火,參罰之例嚴于震霆”。里役守忠收不足官府規定的田賦額數,弄得破產賠貼。幼年李自成迫于生活,因向地主艾同知借貸,后艾逼債甚急,自成受辱不堪,及憤而起義。李自成不僅目睹重賦帶給勞動人民的種種苦難,他本人也深受其害,對向農民課征田賦深惡痛絕。
李自成領導農民起義后,其非稅思想又有進一步的發展,明確提出了“均田免糧”,“三年不征”的起義綱領,并始終信守到底。“迎闖王,不納糧”成為吸引千百萬農民參加起義的巨大磁力。崇禎十四年(1641年),新受挫折的李自成兵進河南時,兵力不到一千人,但他所到之處,不征糧,不殺掠,深得人心。攻下洛陽后,士氣大震,可謂“饑民荷鋤而往應者如流水,日夜不絕,一呼百萬,其勢燎原不可撲”。次年,攻下湖廣重鎮襄陽,于崇禎十六年(1643年)改襄陽為襄京,建立了農民革命政權;不久,又攻克西安,建國大順;十七年(1644年),義軍攻入北京短短三年時間,農民軍以推枯拉朽之勢,席卷大半個中國,宣告明王朝的覆亡。“三年不征”與此前明王朝的強攤糧餉、無端擄掠形成鮮明的對比,李自成“不納糧”政策取得了近期巨大的成功。至此,非稅思想在李自成頭腦里已是根深蒂固。
農民政權建立后,起義軍已從幾千人發展到近百萬人,李自成不向農民征稅,又靠什么來維持軍需和政權的開支呢?李自成主張“殺富濟貧”,滿足軍需和政權的開支主要靠“打糧”,即抄沒官府、豪富的糧食和資財維持。如兵進河南攻克洛陽后,及時對官府、皇親、勛戚、富豪等“籍其家以賞軍”,僅在洛陽城中抄沒福王藩邸和富室米糧達數十萬石,資財、布帛無數,除約10%賬濟饑民外,其余均入充軍餉。西建國后,又籍沒明秦王朱存樞資產數百萬,并開始實行著名的“追贓助餉”政策,即強令官僚豪紳退出貪剝之贓以助軍餉。占領北京后,滿足國家政權運轉開銷一是籍沒府庫、皇宮、宗室、勛戚、大監等的財產;二是在北京及大順轄區推行“追贓助餉”。為確保“追贓助餉”順利進行,李自成在“戶政府”下設立“摧餉司”,專管其事;又在“刑政府”下設立“此餉鎮撫司”,配合刑追。北京的追餉,雖然繳得錢財無數,但過火的追餉行動引起了強烈反響,京城為之轟動。軍師宋獻策借“天變”名義,諫止其事,李自成發現追餉過火,下令停止京城追餉,對明室官史,無論是否交足派額,一律釋放回家。
過火的追贓助餉,不僅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國家財政的需要,而且斗爭矛頭指向全部官紳,打擊面過大,波及到普通商民,已經引起了社會的動蕩不安。當李自成撤離北京回西安后,下令全面停止“追贓助餉”,以期穩定后方。盡管后來又逐步實行按畝征稅,但為時已晚,在滿、漢地主武裝夾擊下,義軍由盛而衰,最后慘遭失敗。李自成的非稅思想雖然是明末苛稅重賦逼出來的,但卻是農民褊狹意識的反映。基于這種思想,李自成不是通過合理的賦稅制度,而主要是采用過火的“追贓助餉”取得財政收入。這就犯了打擊過寬、樹敵過多的致命錯誤,是導致他最后失敗的重要原因之一。可見,非稅思想是沒有遠見的,因而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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