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多項稅收優惠力促服務業免稅
全省服務業企業月營業額不超過5000元免征所有稅收。日前我省出臺《關于發揮地方稅收扶持作用大力促進服務業發展的意見》,明確多項稅收優惠政策,要求對重點發展的現代服務業,納稅服務要做到手續從簡、審批從快、期限從寬、優惠從高。
支持現代物流業發展。新辦從事物流技術和咨詢服務、物流信息服務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占地較大的現代物流企業,按規定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有困難的,可減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支持會展業發展。展覽館、會展中心等專門用作會展活動的房產,按規定繳納房產稅確有困難的,可減免房產稅。
支持旅游業發展。新辦的省內旅游企業和在我省設立的省外旅游企業分支機構,可減征或免征企業所得稅1年。
支持金融、保險服務業發展。融資租賃試點企業,可享受營業稅優惠政策;納入全國試點范圍的非營利性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再擔保機構從事擔保或再擔保業務取得的收入,自納稅人享受免稅之日起,免征營業稅3年;保險營銷員(非雇員)為本公司提供推銷保險勞務,月營業額未達到5000元的,免征營業稅。
支持科技服務業發展。對研發、設計、創意等科技服務企業,可享受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對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以及農業機構取得的技術性服務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
支持醫療衛生服務業發展。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直接用于改善醫療衛生條件的,自其取得執業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免征各項稅收。
支持文化產業、服務業發展。對國家審定的試點單位,可從進一步改制年度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免征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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