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險業營業稅優惠政策
(1)農牧保險,免征營業稅。農牧保險,是指為種植業、養殖業、牧業種植和飼養的動植物提供保險的業務。
(2)從1994年1月1日起,對保險公司開展的一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業務的保費收入免征營業稅。
一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業務,是指保期一年以上、到期返還本利的普通人壽保險、養老年金保險、健康保險。具體免稅險種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列舉明確。
(3)對1998年及以后年度國家將專項國債資金轉貸給省級人民政府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營業稅。
(4)對地方商業銀行轉貸用于清償農村合作基金會債務的專項貸款利息收入免征營業稅。
(2)從1994年1月1日起,對保險公司開展的一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業務的保費收入免征營業稅。
一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業務,是指保期一年以上、到期返還本利的普通人壽保險、養老年金保險、健康保險。具體免稅險種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列舉明確。
(3)對1998年及以后年度國家將專項國債資金轉貸給省級人民政府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營業稅。
(4)對地方商業銀行轉貸用于清償農村合作基金會債務的專項貸款利息收入免征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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