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辦企業營業稅優惠政策
校辦企業凡為本校教學、科研服務所提供的應稅勞務("服務業"稅目中的旅店業、飲食業和"娛樂業"稅目除外),可免征營業稅;不是為本校教學、科研服務的,應按規定征稅。
校辦企業的范圍是:1994年1月1日以前,由教育部門所屬的普教性學校(含職業學校)舉辦的校辦企業,不包括私人辦職工學校和各類成人學校(電大、夜大、業大、企業舉辦的職工學校等)舉辦的校辦企業。1994年1月1日以后新辦校辦企業經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和主管稅務機關嚴格審查批準,也可享受稅收優惠。享受稅收優惠的校辦企業,必須同時具備下列三個條件:1、必須是學校出資自辦的;2、由學校負責經營管理;3、經營收入歸學校所有。
1995年1月1日起,對黨校辦企業為本校教學、科研服務所提供的應納稅勞務("服務業"稅目中的旅店業、飲食業和"娛樂業"稅目除外)可以免征營業稅。黨校辦企業是指縣級(含縣級)以上黨委正式批準成立的黨校所辦的企業,不包括各企業、事業單位所辦黨校和各級黨校函授學院所辦的企業。
校辦企業的范圍是:1994年1月1日以前,由教育部門所屬的普教性學校(含職業學校)舉辦的校辦企業,不包括私人辦職工學校和各類成人學校(電大、夜大、業大、企業舉辦的職工學校等)舉辦的校辦企業。1994年1月1日以后新辦校辦企業經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和主管稅務機關嚴格審查批準,也可享受稅收優惠。享受稅收優惠的校辦企業,必須同時具備下列三個條件:1、必須是學校出資自辦的;2、由學校負責經營管理;3、經營收入歸學校所有。
1995年1月1日起,對黨校辦企業為本校教學、科研服務所提供的應納稅勞務("服務業"稅目中的旅店業、飲食業和"娛樂業"稅目除外)可以免征營業稅。黨校辦企業是指縣級(含縣級)以上黨委正式批準成立的黨校所辦的企業,不包括各企業、事業單位所辦黨校和各級黨校函授學院所辦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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