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和資源綜合利用的主要稅收優惠
1、符合國家規定的利用廢渣生產的建材產品,可以免征增值稅。
2、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可以享受增值稅先征稅后返還百分之七十的優惠。
3、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及其相關的技術培訓,可以免征營業稅。
4、企業以國家規定的廢棄資源為主要原料從事生產,可以酌情減征或者免征企業所得稅,免稅期最多可達5年。
5、外國企業在節約能源和防治環境污染方面提供專有技術收取的特許權使用費,經過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可以減按百分之十的稅率征收所得稅。其中,技術先進或者條件優惠的,可以免征所得稅。
6、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中國人民解放軍軍級以上單位和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環境保護方面的獎金,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7、水利設施及其保護用地、林業系統的林區及有關保護用地,可以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8、改造的廢棄土地,可以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五年至十年。
9、農用水利設施用地,安置水庫移民、災民、難民建房用地,可以免征耕地占用稅。
2、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可以享受增值稅先征稅后返還百分之七十的優惠。
3、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及其相關的技術培訓,可以免征營業稅。
4、企業以國家規定的廢棄資源為主要原料從事生產,可以酌情減征或者免征企業所得稅,免稅期最多可達5年。
5、外國企業在節約能源和防治環境污染方面提供專有技術收取的特許權使用費,經過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可以減按百分之十的稅率征收所得稅。其中,技術先進或者條件優惠的,可以免征所得稅。
6、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中國人民解放軍軍級以上單位和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環境保護方面的獎金,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7、水利設施及其保護用地、林業系統的林區及有關保護用地,可以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8、改造的廢棄土地,可以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五年至十年。
9、農用水利設施用地,安置水庫移民、災民、難民建房用地,可以免征耕地占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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