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征管質量要做到“三個一”
樹立“全面加強稅收管理,提高稅收征管質量”的思想,是搞好稅收工作的前提。確立提高稅收征管質量的思想,就要克服單純追求稅收任務收入目標的觀點,不再以踐踏公正執法來保證稅收任務的完成。為此,一定要努力實現治稅方式和治稅手段的根本性轉變,使治稅方式由過去的管理隨意型轉變為規范執法型;治稅手段由過去的手工粗放型轉變為以計算機為支撐的現代化集約型、信息化的共享型。同時,上級稅務機關也應當科學合理地下達稅收任務,確立以征管質量指標完成情況為主的考核內容。
制定一套規程
制定一套科學的征管規程,建立一套與國際通行稅制相接軌的稅收管理體系,其落腳點必須是執法程序法治化、執法行為規范化。這在客觀上要求我們在稅收管理上必須建立一套有“規則”的、科學化的法定程序。要達到這個目的,首先定崗定責定編,推行全員崗位目標管理責任制。其次,在征收、管理、稽查三個稅收業務之間,建立各種信息傳遞卡流程作業和責任人簽字交接制度,確保業務流程鏈條上各項工作的規范運轉和各環節之間崗位的緊密銜接。第三,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計算機稅收管理系統,實現稅收管理全過程的網絡化、信息化和自動化監控管理。
建立一套機制
建立一套內外監督的行之有效的制約機制,是加強稅收管理、提高稅收征管質量的關鍵和根本保障。一是建立以征管質量考核為主的考核制度。降低稅收任務的分數占考核總分數的比例,提高稅務登記率、征期入庫率、案件查處率等反映征管質量指標的分數比例,促使基層單位加強稅收管理,嚴格執法。二是健全執法責任追究制。在明確崗位設定和職責劃分的基礎上,健全和完善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責任制和過錯追究制,確保責任追究落實到人。三是建立執法監察制度。監察部門定期走訪納稅人、發放調查表,聘請社會義務監察員,在基層征收單位設立舉報中心電話和舉報箱,對稅務人員的執法行為實行全方位、全過程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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