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塞海關商品分類目錄
布魯塞爾稅則分類目錄根據商品的自然屬性、加工程度和商品習慣等劃分商品類別。它包括三部分的內容:(1)商品分類目錄解釋總規則;(2)類和章注釋;(3)按系統次序排列的項目表。該目錄將商品分為21類,共99章1011個項目(稅目)。第1章至第24章(前4類)為農畜產品,第25章至第99章為工業制成品。稅目號都用四位數表示,中間用圓點隔開,前兩位數表示商品所屬章次,后兩位數表示該章項下的某種商品的稅目號。根據商品分類目錄解釋總規則的規定,稅則目錄中的類、章、項三級稅目號除煤氣和電流兩項可由成員國任意采用外,其他排列及編制都具有強制性,各成員國不得隨意變動;稅目項下的子目則可由各成員國根據需要自行設立。為了便于和保證該稅則商品分類目錄解釋的一致性,還編有七冊補充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