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業的營業稅如何繳納
代理業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是代理業務的“營業收入額”,是經營代購代銷、代辦進出口、報關轉運、介紹服務、委托寄售和其它代理業務所取得的手續費、管理費、介紹費、介紹費、傭金、報酬金等項收入。按照5%稅率征收營業稅,計算公式為:營業稅應納稅額=營業收入額×營業稅率。
代理業業務經營者,可以向委托方收取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協助或最終完成委托事項者的費用支出后的余額為其營業額,據以計算征收營業稅。除此之外,這類代理業業務經營者自身發生的任何經營費用,均不得沖減其應計營業稅的營業額。廣告代理業的營業額為代理人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付給廣告發布者的廣告發布費后的余額(其中“付給廣告發布者的廣告發布費”范圍,包括廣告代理業業戶向各類具有廣告發布權的廣告經營者實際支付的廣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