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金額如何清算
問:“雙定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票金額如何清算?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1404號)第四條規定:對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法的納稅人正常申報時,按以下方法進行清算:
(一)每月開票金額大于應征增值稅稅額的,以開票金額數為依據征收稅款,并作為下一年度核定定期定額的依據。
(二) 每月開票金額小于應征增值稅稅額的,按應征增值稅稅額數征收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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