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企業營業稅的稅收籌劃——建筑工程承包的營業稅稅收籌劃
根據工程承包公司與建設單位是否簽訂承包合同,將營業稅劃分成兩個不同的稅目。建筑業適用的稅率為3%,服務業適用的稅率是5%。這就為工程承包公司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契機。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第三款規定:“建筑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轉包給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者轉包人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裝工程業務,如果工程承包公司與建設單位簽訂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無論其是否參與施工,均應按“建筑業”稅目征收營業稅;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不與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建筑安裝工程合同,只是負責工程的組織協調業務,對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項業務則按“服務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第三款規定:“建筑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轉包給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者轉包人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裝工程業務,如果工程承包公司與建設單位簽訂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無論其是否參與施工,均應按“建筑業”稅目征收營業稅;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不與建設單位簽訂承包建筑安裝工程合同,只是負責工程的組織協調業務,對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項業務則按“服務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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