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稅收籌劃――營業稅納稅計算及處理案例
(一)凡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的,均按取得的營業額和規定稅率計算應納稅款。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營業稅×稅率
應納稅額應以人民幣計算。凡以外匯結算營業額的,應當按外匯市場價格折合成人民幣計算。其折合率可以選擇營業額發生的當天或當月舊的國家外匯牌價。但金融保險業企業營業額的人民幣折合率為上年度決算報表確定的匯率。納稅人應事先確定使用哪種折合率,確定以后一年內不得變更。
節稅者在處理營業稅進行節稅策劃時,特別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作為營業稅計稅依據的營業額是指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而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這里的價款是指向獨立核算單位和不獨立核算單位收取的貨幣、實物或其他經濟利益;價外費是指在價格以外向對方收取的手續費、基金、集資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凡價外費用,無論會計制度規定如何核算,均應并入營業額計算應納稅額。
2.納稅人兼營應稅勞務與貨物或非應稅勞務的,應分別核算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和貨物或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這種情況是指納稅人在經營營業稅征稅范圍的項目時,又兼營增值稅征稅范圍的項目。按照新稅制的規定,必須將不同稅種的征稅項目分別核算、分別申報納稅。如果納稅人不分別核算的或不能準確核算的,其應稅勞務與貨物或非應稅勞務一并征收增值稅,不征收營業稅。例如,旅游公司同時經營銷售旅游商品和日用小百貨時,應當分別核算旅游業務的營業額和銷售貨物的營業額。如不分別核算,則對營業額和銷售額一并征收增值稅。這種結局對節稅者來說十分不利。
3.在同一項銷售行為中如果既涉及到應稅勞務又涉及到貨物,稱為混合銷售行為。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不征營業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提供應稅勞務,應當征收營業稅。
4.保險業實行分保險的,初保業務以全部保費收入減去付給分保人的保費后的余額為計稅營業額。
5.單位和個人進行演出,以全部票價收入或包場收入減去付給提供演出場所的單位、演出公司或經紀人的費用后的余額為計稅營業額。
6.娛樂業的營業額為經營娛樂業向顧客收取的各項費用:包括門票收入、臺位費、點歌費、煙酒飲料收費及經營娛樂業的其他各項收費。
7.旅游業務以全部收費減去替旅游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房費、餐費、交通費、門票和其他代付費用后的余額為計稅營業額。
8.納稅人從事建筑、修繕、裝飾工程作業的,無論與對方如何結算,其營業額均應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的價款在內;納稅人從事安裝工程作業的,凡所安裝的設備的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其營業額應包括設備的價款在內。
9.單位和個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銷售,其自建行為視同提供應稅勞務,并按有關規定計算營業稅。單位和個人轉讓不動產有限產權或永久使用權,以及單位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的,視同銷售不動產,并要按規定計算營業稅。
10.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價格明顯偏低而又無正當理由的;單位和個人自建行為視同提供應稅勞務沒有銷售價格的;單位與個人轉讓不動產有限產權或永久使用權,以及單位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視同銷售不動產,但又沒有銷售價格的,發生以上情況時,節稅者應與稅務專家或顧問共同策劃,以便正確核定營業額。一般來說核定的順序是:
①按納稅人當月提供的同類應稅勞務或銷售的同類不動產的平均價格核定。
②按納稅人最近時期提供的同類應稅勞務或銷售的同類不動產的平均價格核定。
③按下列公式核定計稅價格:
計稅價格=營業成本或工程成本×(1一成本利潤率)/(1-營業稅稅率)
11.在下列情況下,不能以全部營業額作為營業稅依據,這一點尤其值得節稅者注意:
第一,運輸企業自中國境內運輸旅客或貨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運輸企業承運乘客或貨物的,以全程運費減去付給該承運企業的運費后的余額,作為計稅營業額。
第二,旅游企業組織旅游團體到中國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業接團的,以及旅游企業組織旅客在境內旅游,改由其他旅游企業接團的,均以全程旅游費減去付給該接團企業的旅游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第三,建筑企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轉包給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轉包人的價款后的余額,作為計稅營業額。
第四,轉貸業務,以貸款利息減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額為計稅營業額。所謂轉貸業務,是指將借入的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業務。將吸收的單位或個人的存款或自有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業務,不屬于轉貸業務。
第五,外匯、有價證券、期貨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后的余額,作為計稅營業額。這里的外匯、有價證券、期貨買賣業務是指金融機構從事的這些業務。非金融機構和個人買賣外匯、有價證券或期貨,不征營業稅。這里的期貨是指非貨物期貨。貨物期貨不征收營業稅。
(二)運輸企業營業稅的計算運輸企業營業稅的計算重點在于確定營業額。
1.在境內運輸的:直接用營業額乘以稅率計算營業稅稅金;
2.將貨物或旅客從境內運往境外的:如果運輸企業將貨物或乘客直接運往目的地,用營業額乘以稅率計算營業稅稅金。
3.如果運輸企業在將貨物或乘客運往目的地的過程中,先將貨物或乘客運往境外某地,然后委托境外企業將貨物或乘客從該地區運往目的地,在這種情況下,以全程運費減去付給境外承運企業運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然后依此計算營業稅金。
(三)建筑企業營業稅的計算
1.建筑安裝企業營業稅計算重點在于確定營業額。而確定營業額時,節稅者應注意建筑、修繕、裝飾工程所用材料,物資和動力應包括在營業額內;安裝工程作業,如果設備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則設備價值包括在營業額內。
2.轉包收入由于由總承包人代扣代繳營業稅,因此,此項收入企業不再另外計算繳納營業稅。
(四)金融企業營業額的計算
金融企業營業稅的計算重點在于確定營業額。金融企業的營業額計算按項目確定。
分別為:
1.貸款利息收入×稅率。貸款利息指用自有資金或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2.轉貸業務中的貸款利息和借款利息的差額×稅率。
3.外匯、有價證券、期貨買賣業中的賣出價和買入價的差額×稅率。
4.銀行各業務手續費的收入×稅率。
(五)保險企業營業稅的計算
保險企業營業稅的計算重點在于確定營業額。
1.為在境內財產提供保險的,直接用保險費收入×稅率計算營業稅。
2.為出口貨物提供保險費的,根據《條例》、《細則》行為發生地判斷規定,該行為不發生在中國境內,因此不征營業稅。
3.分保險保險費的的收入,按規定,分保險業務的營業稅由初保人代扣代繳,因此分保險保險費收入不再另行計算繳納。
4.初保險保險費收入,按規定,初保險業務的營業額為全部保險費收入減去付給分保人保險后余額。但分保人的營業稅金由初保人代扣代繳。
(六)娛樂業營業稅的計算娛樂業營業稅的計算重點在于確定營業額;娛樂業的營業額為收取顧客的各項費用。如門票費、臺位費、點歌費、煙、酒、飲料收費、獻花費等等。舉例:某歌廳2月取得門票收入50000元,出售飲料、煙、酒收入為100000元,收取獻花費10000元,收取卡拉OK點歌費為150000元,則該月應納營業稅為:
(50000十100000十10000十150000)×10%=31000(元)
特別值得節稅者注意的是:娛樂業實行的是浮動稅率,浮動幅度為5%~20%之間,實際采用稅率按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執行,因此各地方稅務機關有很大的執法彈性,作為節稅策劃內容之一就是如何利用執法彈性,有利于節稅。
(七)轉讓無形資產營業稅的計算
轉讓無形資產營業稅的計算重點在于確定營業額。
1.單獨轉讓無形資產的營業稅,直接用轉讓收入乘以稅率計算營業稅。
隨銷售貨物轉讓無形資產的,應劃分清貨物銷售額和無形資產營業額。一般地,技術方面的圖紙資料費、技術服務費、人員培訓費屬轉讓收入,為設備的安裝使用而收取的設計費和設備制造,維修圖紙的收費并入貨物銷售額。
舉例:A企業向B企業出售一臺設備,同時進行技術轉讓,合同總價款為1000萬元,其中設備價款600萬,專有技術費350萬,專有技術輔導費50萬,則該業務應納營業稅為:
(350十50)×5%=20(萬元)
2.當個人轉讓無形資產時,無形資產購買人應負責代扣代繳無形資產轉讓人的營業稅。
(八)銷售不動產的營業稅的計算
銷售不動產營業稅計算重點在于確定營業額。單獨出售建筑物或土地附著物時,直接用收入額乘以稅率計算繳納營業稅。
新建建筑物后出售,其自建行為按建筑業稅率計算營業稅,出售建筑物按5%計算營業稅。
舉例:某房屋開發企業自建10棟住宅樓后出售,每棟樓造價為300萬元,稅務機關核定成本利潤率為10%。出售時共取得價款5000萬元,則應納營業稅為:
①自建住宅應納營業稅為:
300×(1+10%)/(1-3%)×3%×10=102(萬元)
②出售住宅應納營業稅為,5000萬×5%=250(萬元)
應納稅額=營業稅×稅率
應納稅額應以人民幣計算。凡以外匯結算營業額的,應當按外匯市場價格折合成人民幣計算。其折合率可以選擇營業額發生的當天或當月舊的國家外匯牌價。但金融保險業企業營業額的人民幣折合率為上年度決算報表確定的匯率。納稅人應事先確定使用哪種折合率,確定以后一年內不得變更。
節稅者在處理營業稅進行節稅策劃時,特別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作為營業稅計稅依據的營業額是指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而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這里的價款是指向獨立核算單位和不獨立核算單位收取的貨幣、實物或其他經濟利益;價外費是指在價格以外向對方收取的手續費、基金、集資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凡價外費用,無論會計制度規定如何核算,均應并入營業額計算應納稅額。
2.納稅人兼營應稅勞務與貨物或非應稅勞務的,應分別核算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和貨物或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這種情況是指納稅人在經營營業稅征稅范圍的項目時,又兼營增值稅征稅范圍的項目。按照新稅制的規定,必須將不同稅種的征稅項目分別核算、分別申報納稅。如果納稅人不分別核算的或不能準確核算的,其應稅勞務與貨物或非應稅勞務一并征收增值稅,不征收營業稅。例如,旅游公司同時經營銷售旅游商品和日用小百貨時,應當分別核算旅游業務的營業額和銷售貨物的營業額。如不分別核算,則對營業額和銷售額一并征收增值稅。這種結局對節稅者來說十分不利。
3.在同一項銷售行為中如果既涉及到應稅勞務又涉及到貨物,稱為混合銷售行為。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不征營業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提供應稅勞務,應當征收營業稅。
4.保險業實行分保險的,初保業務以全部保費收入減去付給分保人的保費后的余額為計稅營業額。
5.單位和個人進行演出,以全部票價收入或包場收入減去付給提供演出場所的單位、演出公司或經紀人的費用后的余額為計稅營業額。
6.娛樂業的營業額為經營娛樂業向顧客收取的各項費用:包括門票收入、臺位費、點歌費、煙酒飲料收費及經營娛樂業的其他各項收費。
7.旅游業務以全部收費減去替旅游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房費、餐費、交通費、門票和其他代付費用后的余額為計稅營業額。
8.納稅人從事建筑、修繕、裝飾工程作業的,無論與對方如何結算,其營業額均應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的價款在內;納稅人從事安裝工程作業的,凡所安裝的設備的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其營業額應包括設備的價款在內。
9.單位和個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銷售,其自建行為視同提供應稅勞務,并按有關規定計算營業稅。單位和個人轉讓不動產有限產權或永久使用權,以及單位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的,視同銷售不動產,并要按規定計算營業稅。
10.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價格明顯偏低而又無正當理由的;單位和個人自建行為視同提供應稅勞務沒有銷售價格的;單位與個人轉讓不動產有限產權或永久使用權,以及單位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視同銷售不動產,但又沒有銷售價格的,發生以上情況時,節稅者應與稅務專家或顧問共同策劃,以便正確核定營業額。一般來說核定的順序是:
①按納稅人當月提供的同類應稅勞務或銷售的同類不動產的平均價格核定。
②按納稅人最近時期提供的同類應稅勞務或銷售的同類不動產的平均價格核定。
③按下列公式核定計稅價格:
計稅價格=營業成本或工程成本×(1一成本利潤率)/(1-營業稅稅率)
11.在下列情況下,不能以全部營業額作為營業稅依據,這一點尤其值得節稅者注意:
第一,運輸企業自中國境內運輸旅客或貨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運輸企業承運乘客或貨物的,以全程運費減去付給該承運企業的運費后的余額,作為計稅營業額。
第二,旅游企業組織旅游團體到中國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業接團的,以及旅游企業組織旅客在境內旅游,改由其他旅游企業接團的,均以全程旅游費減去付給該接團企業的旅游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第三,建筑企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轉包給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轉包人的價款后的余額,作為計稅營業額。
第四,轉貸業務,以貸款利息減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額為計稅營業額。所謂轉貸業務,是指將借入的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業務。將吸收的單位或個人的存款或自有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業務,不屬于轉貸業務。
第五,外匯、有價證券、期貨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后的余額,作為計稅營業額。這里的外匯、有價證券、期貨買賣業務是指金融機構從事的這些業務。非金融機構和個人買賣外匯、有價證券或期貨,不征營業稅。這里的期貨是指非貨物期貨。貨物期貨不征收營業稅。
(二)運輸企業營業稅的計算運輸企業營業稅的計算重點在于確定營業額。
1.在境內運輸的:直接用營業額乘以稅率計算營業稅稅金;
2.將貨物或旅客從境內運往境外的:如果運輸企業將貨物或乘客直接運往目的地,用營業額乘以稅率計算營業稅稅金。
3.如果運輸企業在將貨物或乘客運往目的地的過程中,先將貨物或乘客運往境外某地,然后委托境外企業將貨物或乘客從該地區運往目的地,在這種情況下,以全程運費減去付給境外承運企業運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然后依此計算營業稅金。
(三)建筑企業營業稅的計算
1.建筑安裝企業營業稅計算重點在于確定營業額。而確定營業額時,節稅者應注意建筑、修繕、裝飾工程所用材料,物資和動力應包括在營業額內;安裝工程作業,如果設備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則設備價值包括在營業額內。
2.轉包收入由于由總承包人代扣代繳營業稅,因此,此項收入企業不再另外計算繳納營業稅。
(四)金融企業營業額的計算
金融企業營業稅的計算重點在于確定營業額。金融企業的營業額計算按項目確定。
分別為:
1.貸款利息收入×稅率。貸款利息指用自有資金或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2.轉貸業務中的貸款利息和借款利息的差額×稅率。
3.外匯、有價證券、期貨買賣業中的賣出價和買入價的差額×稅率。
4.銀行各業務手續費的收入×稅率。
(五)保險企業營業稅的計算
保險企業營業稅的計算重點在于確定營業額。
1.為在境內財產提供保險的,直接用保險費收入×稅率計算營業稅。
2.為出口貨物提供保險費的,根據《條例》、《細則》行為發生地判斷規定,該行為不發生在中國境內,因此不征營業稅。
3.分保險保險費的的收入,按規定,分保險業務的營業稅由初保人代扣代繳,因此分保險保險費收入不再另行計算繳納。
4.初保險保險費收入,按規定,初保險業務的營業額為全部保險費收入減去付給分保人保險后余額。但分保人的營業稅金由初保人代扣代繳。
(六)娛樂業營業稅的計算娛樂業營業稅的計算重點在于確定營業額;娛樂業的營業額為收取顧客的各項費用。如門票費、臺位費、點歌費、煙、酒、飲料收費、獻花費等等。舉例:某歌廳2月取得門票收入50000元,出售飲料、煙、酒收入為100000元,收取獻花費10000元,收取卡拉OK點歌費為150000元,則該月應納營業稅為:
(50000十100000十10000十150000)×10%=31000(元)
特別值得節稅者注意的是:娛樂業實行的是浮動稅率,浮動幅度為5%~20%之間,實際采用稅率按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執行,因此各地方稅務機關有很大的執法彈性,作為節稅策劃內容之一就是如何利用執法彈性,有利于節稅。
(七)轉讓無形資產營業稅的計算
轉讓無形資產營業稅的計算重點在于確定營業額。
1.單獨轉讓無形資產的營業稅,直接用轉讓收入乘以稅率計算營業稅。
隨銷售貨物轉讓無形資產的,應劃分清貨物銷售額和無形資產營業額。一般地,技術方面的圖紙資料費、技術服務費、人員培訓費屬轉讓收入,為設備的安裝使用而收取的設計費和設備制造,維修圖紙的收費并入貨物銷售額。
舉例:A企業向B企業出售一臺設備,同時進行技術轉讓,合同總價款為1000萬元,其中設備價款600萬,專有技術費350萬,專有技術輔導費50萬,則該業務應納營業稅為:
(350十50)×5%=20(萬元)
2.當個人轉讓無形資產時,無形資產購買人應負責代扣代繳無形資產轉讓人的營業稅。
(八)銷售不動產的營業稅的計算
銷售不動產營業稅計算重點在于確定營業額。單獨出售建筑物或土地附著物時,直接用收入額乘以稅率計算繳納營業稅。
新建建筑物后出售,其自建行為按建筑業稅率計算營業稅,出售建筑物按5%計算營業稅。
舉例:某房屋開發企業自建10棟住宅樓后出售,每棟樓造價為300萬元,稅務機關核定成本利潤率為10%。出售時共取得價款5000萬元,則應納營業稅為:
①自建住宅應納營業稅為:
300×(1+10%)/(1-3%)×3%×10=102(萬元)
②出售住宅應納營業稅為,5000萬×5%=2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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