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營業務分開可節稅
某汽車修理公司是小規模納稅人,主要從事各種汽車維修業務,兼營銷售各種潤滑油、機油及汽車零配件等,該公司財務核算健全,當地國稅機關對其采取查賬征收方式進行管理。2002年,該公司取得維修和銷售零配件收入共計92萬元,企業已如實將維修和零配件收入 92萬元按6%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5.0943萬元。
其實,該企業這樣經營和納稅是不劃算的,有更好的經營方式。《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據悉,該企業92萬元收入中經營零配件收入就達40萬元,由于企業未將銷售和維修收入分別核算,銷售零配件的40萬元收入只能從高按6%而不能按4%的征收率計征增值稅。如果企業能將這40萬元銷售零配件收入分開核算,即可節稅7257 元。
此案例說明,當企業兼營行為中適用低稅率的行為占據較大份額時,分開核算有利可圖。如美容業,按行業類型來說屬于服務性行業,服務業稅率為5%。眾所周知,美容店提供美容服務只是其全部業務的一部分,推銷美容商品占據其較大的營業份額,如果這部分收入能夠分別核算,按銷售貨物來計繳增值稅,其稅負相對于營業稅5%的稅負要低。在經營額較大的情況下,如果分開核算有困難,難以得到稅務機關認可,那么將兩種業務獨立開來,設立兩個機構經營也是劃算的。
其實,該企業這樣經營和納稅是不劃算的,有更好的經營方式。《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據悉,該企業92萬元收入中經營零配件收入就達40萬元,由于企業未將銷售和維修收入分別核算,銷售零配件的40萬元收入只能從高按6%而不能按4%的征收率計征增值稅。如果企業能將這40萬元銷售零配件收入分開核算,即可節稅7257 元。
此案例說明,當企業兼營行為中適用低稅率的行為占據較大份額時,分開核算有利可圖。如美容業,按行業類型來說屬于服務性行業,服務業稅率為5%。眾所周知,美容店提供美容服務只是其全部業務的一部分,推銷美容商品占據其較大的營業份額,如果這部分收入能夠分別核算,按銷售貨物來計繳增值稅,其稅負相對于營業稅5%的稅負要低。在經營額較大的情況下,如果分開核算有困難,難以得到稅務機關認可,那么將兩種業務獨立開來,設立兩個機構經營也是劃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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