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描述:(1)國稅局代開發票需提供什么資料?
(2)在哪里可以找到這些資料?
(3)如何去稅局代開發票?程序是什么?
解答內容:(1)根據《河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進一步規范納稅人報送涉稅文書資料的通知》(豫國稅發〔2008〕70號)中規定:代開普通發票需提供以下資料:1.《代開發票申請表》1份;2.銷售免稅貨物或提供免稅勞務需提供相關證明(付款方(或接受勞務服務方)對所購物品品名(或勞務服務項目)、單價、金額等出具的書面確認證明);3.付款方名稱及納稅人識別號。未辦理稅務登記證的納稅人還應提供: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同時,根據《河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稅務機關代開發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國稅函〔2008〕279號)凡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的商業納稅人申請代開發票時,除按總局、省局關于申請代開發票的規定提供資料外,還應當提交購貨發票、貨物購進時的運輸發票、購進貨物的購銷合同等資料,提交此三種資料確有困難的,須提交兩種以上資料稅務機關方可代開發票,否則不予代開發票。可到主管稅務機關的辦稅服務廳或所屬稅務分局的辦稅服務室辦理代開發票事宜。
代開專票時需要攜帶:1.《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1份;2.出示稅收完稅憑證;3.持《稅務登記證》(副本)查驗。
(2)以上各類資料中“《代開發票申請表》、《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可以到大廳領取,其他的資料需要您自己提供。
(3)您攜帶以上所列資料,到您主管稅務機關的辦稅服務廳提出申請,經稅務機關審核,納稅人提供的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