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內容:你好!2004年我辦理了一家企業,同時也辦理了稅務登記證!由于很多原因,企業一直未經營生產,每個月都是零申報。在2005年下半年根據專管員的建議,注銷了稅務登記證。但營業執照和代碼證沒有注銷,并且每年都年檢了。現在我想重新辦理稅務登記證。請問可以嗎?需要哪些材料?盼回復!急!十分感謝!
答復:您好!可以重新辦理。資料包括:
(一)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
(二)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
(三)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四)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