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今年的年報截至到什么時間,都需要什么報表?是不是元月分就可以報了?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5]200號)第六條規定:納稅人除另有規定外,應在納稅年度終了后4個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和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辦理結清稅款手續。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年度納稅申報時,應對企業年度納稅申報表的邏輯性和有關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進行審核,并及時辦結企業所得稅多退少補或抵繳其下一年度應納所得稅款等事項。
第七條規定:納稅人(包括匯總、合并納稅企業及成員企業)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時,應如實填寫和報送下列資料:
。ㄒ唬┢髽I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
(二)企業會計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事業單位為各類收支與結余情況、資產與負債情況、人員與工資情況及財政部門規定的年度會計決算應上報的其他內容)
。ㄈ﹤浒甘马椀南嚓P資料;
。ㄋ模┲鞴芏悇諜C關要求報送的其它資料。
納稅人采用電子方式辦理納稅申報的,應附報紙質納稅申報資料。
所以,貴公司需要在4月底以前報送上述文件規定的資料。
另外,今年匯算的具體文件暫時還未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