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們是一家河南省的高新技術企業,屬于國家的規定的高新技術領域,是否可以享受新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二十八條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九十三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所稱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二)研究開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規定比例;
(三)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規定比例;
(四)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規定比例;
(五)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科技、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請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