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生產農用滴灌管是否免征增值稅?有何條件?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滴灌帶和滴灌管產品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07〕83號)規定,自2007年7月1日起,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滴灌帶和滴灌管產品免征增值稅。享受免稅政策的納稅人應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規定,單獨核算滴灌帶和滴灌管產品的銷售額。未單獨核算銷售額的,不得免稅。納稅人銷售免稅的滴灌帶和滴灌管產品,應一律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生產滴灌帶和滴灌管產品的納稅人申請辦理免征增值稅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由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出具的質量技術檢測合格報告,出具報告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須通過省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相關資質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