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內容:我公司生產新型墻體材料??加氣混凝土砌塊,原料中摻兌67%的粉煤灰(邵武華電公司火力發電用煤),經福建省經貿委、省國稅局認定為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生產的加氣混凝土砌塊為資源綜合利用產品,請問:我公司生產的產品增值稅是否按新型墻體材料減半征收增值稅還是屬于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免征增值稅。
答復:加汽混凝土、砌塊屬于《資源綜合利用目錄(2003年修訂)》中規定的建材產品范圍,你公司生產的加汽混凝土砌塊經有關部門認定后可以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免征增值稅手續。具體請向主管國稅機關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