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的細則》的規定,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4)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5)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
(6)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由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自辦的各類學校、圖書館、幼兒園、托兒所、哺乳室、醫院、醫務室、診所等占用的房產;
(7)火葬場、殯儀館、公墓的房產;
(8)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免稅的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