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我酒店是一家飲食與服務一體的場所,為消費者提供KTV和表演等服務,請問我應按什么稅目繳納營業(yè)稅?稅率多少?
答:吉地稅流字[2000]28號文件規(guī)定:對KTV包房等飲食服務場所,為顧客在就餐同時提供娛樂服務,不收取任何費用的(即不收取包房費、開機費,不設最低;消費),按“服務業(yè)”征收營業(yè)稅;提供娛樂服務時另外加收費用的,視同為在娛樂場所提供餐飲服務,就其全部收入按“娛樂業(yè)”征收營業(yè)稅。
提示:對于您酒店在飲食服務場所提供娛樂服務,如果不另收取任何費用,則按“服務業(yè)”征收營業(yè)稅,稅率5%;另外加收費用,應按“娛樂業(yè)”征收營業(yè)稅,稅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