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我貨運企業代開票中介機構,如想上稅控裝置需滿足什么條件?認定時需提供什么資料?
答:長地稅發[2008]2號:貨物運輸業代開票中介機構的認定須提供相關要件并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報告;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稅務登記證副本及復印件;
(四)自有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
(五)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六)賬簿設置齊全,能按發票管理辦法規定妥善保管、使用發票及其他單證等資料,能按稅務機關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正確核算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稅金和營業利潤,并能按規定向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和繳納各項稅款。
認定程序比照貨物運輸業自開票納稅人的認定程序辦理。
提示:對貨運業代開票中介機構需滿足上述文件的條件,提供相關資料申請認定。
此文件在長春地區有效且執行日期為200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