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8年度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擴大試點工作的通知
國人廳發[2007]189號
為促進統計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探索科學、客觀、公正的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價辦法,在總結2007年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的基礎上,人事部、國家統計局決定,2008年繼續擴大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
一、試點范圍
在河北省、山西省、遼寧省、黑龍江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東省、河南省、重慶市、云南省、陜西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進行試點。
二、組織管理
人事部、國家統計局共同負責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擴大試點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國家統計局、人事部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簡稱“全國統計考辦”)負責確定考試科目、制定考試大綱、組織命題和閱卷、確定合格標準。
試點考試由國家統一組織。試點地區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由當地人事、統計部門協商確定。評審工作仍按現行辦法由試點地區組織進行。各地區要認真總結評審工作經驗,改革和完善評審辦法,公示評審結果,保證評審質量。
在考評結合試點地區工作的統計專業人員,申請參加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審,須取得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
三、試點考試
。ㄒ唬┥暾垍⒓涌荚嚨娜藛T,須符合下列條件這一:
1、《統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高級統計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2、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統計部門批準的申報高級統計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破格條件。
。ǘ┛荚嚥捎瞄_卷筆答方式進行,考試時間為180分鐘。考試科目為《高級統計實務》。主要測試應試者運用統計專業知識、相關知識和法律法規,分析、解決和處理統計業務的綜合能力。
(三)考試日期定為2008年6月22日?键c原則上設在省會城市和直轄市的大、中專院校和高考定點學校。
(四)參加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統計考辦核發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合格證在5年內有效。
試點地區可根據本地區統計專業人員的實際情況,確定當年參評的使用標準,報全國統計考辦備案,并由試點地區核發考試成績證明,該證明只在本年度本地區評聘工作中有效。
四、考試要求
。ㄒ唬└骷壙荚嚬芾頇C構應當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嚴格執行考試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切實做好試卷發送與保管過程中的保密工作,確?荚嚤C芄ぷ魅f無一失,嚴防泄密。
。ǘ┛荚嚬ぷ魅藛T要嚴格遵守考試工作紀律,認真執行考試回避制度。對違反考試紀律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嚴肅處理。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