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8年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云統發〔2008〕11號
各州(市)統計局,人事局,省級各有關單位:
按照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統計局辦公室《關于2008年度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擴大試點工作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89號)和全國統計專業技師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做好2008年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擴大試點工作有關考試安排的通知》(統考辦字〔2007〕4號)要求,經省統計局和省人事廳研究,現將我省2008年度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考試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時間和地點
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考試科目為《高級統計實務》,采取開卷筆答方式進行。
考試時間定于2008年6月22日上午8:30至11:30。
考試地點在昆明市,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名資格條件
2008年高級統計師考評結合試點考試報名條件仍按照《云南省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實施辦法》(云人�!�2007〕2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執行。結合我省實際,對長期在各級統計局機關從事統計專業技術工作,業績突出,但未取得下一級職稱資格的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今年給一次報名參加考試的機會:
�。ㄒ唬┐髮W本科畢業后,從事統計專業技術工作累計滿10年;
�。ǘ┐髮W�?飘厴I后,從事統計專業技術工作累計滿20年。
三、考試報名
考務工作由省統計局負責實施。
報名時間從2008年2月26日起至4月10日,逾期不再補報。
各州(市)統計局、人事局、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條件對擬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不按條件進行審查的,將取消報名人員考試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各地承擔,并按照人事部令3號對相關考務工作人員進行處理。
按照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財政廳云發改收費〔2007〕558號文件,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80元/人。各州市統計局留下15元作為報名工作各項支出,其余65元上繳省統計局。
各州(市)有關單位人員到當地統計局報名,省直各有關單位人員可直接到云南省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設在省統計局人事教育處,以下簡稱省統考辦)或單位所在地統計局報名。中央駐滇單位人員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參加報名考試。
考生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云南省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原件一份;
�。ǘ┙诿夤诎氪绮噬掌瑑蓮垼ㄒ粡堎N于報名表上);
(三)身份證復印件(按要求貼于報名表指定欄內);
�。ㄋ模⿲W歷(學位)證書,統計師資格證書復印件1份(原件需當場審驗)或者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符合本文件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證明原件。
報名表格可到網上下載(見附件)。未按要求經所在單位審查并蓋章的一律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四、考生信息匯總
各州(市)統計局匯總本地區考生信息,填寫《云南省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報名情況匯總表》,經當地人事職改部門審核后,于2008年4月18日前將匯總表(電子表和A4紙打印表各一份)及上述考生相關報名材料按要求上報省統考辦,逾期不報影響考試的責任由各地承擔。
考生于2008年6月10日至6月20日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五、閱卷評分
閱卷評分工作由全國統計考試辦組織專家統一進行。
六、合格標準確定
全國統計考試辦根據考試情況研究確定并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對參加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全國統計考試辦將按規定核發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合格證在5年內參加評審有效)。
我省將根據考試情況和實際需要,參照國家標準,由省人事廳、省統計局共同研究確定省內合格成績標準,并核發考試成績有效證明(該證明僅在我省范圍內2009年底以前參加一次評審有效),并報國家統計局備案。
七、為擴大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宣傳力度,全國統計考試辦在中國統計信息網開辟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刊登考試相關信息,請考務工作者、考生注意瀏覽。
八、評審工作按照省人事廳有關要求進行。根據《實施辦法》,只有參加全國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取得考試合格證或我省核發的考試成績有效證明,并符合我省職稱評審的履職年限、外語和計算機有關要求的人員,方可申報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審。評審推薦申報有關問題另行發文通知。
開展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是國家為進一步探索科學、客觀、公正、公平的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價辦法,促進統計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而進行的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的工作。各州(市)統計局、人事局要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嚴密組織,精心實施,切實做好宣傳和思想工作,確保試點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省統考辦地址:昆明市穿金路197號;
聯系電話:0871-5108449;傳真:0871-5108449。
云南省統計局
云南省人事廳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