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統計局辦公室《關于2008年度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擴大試點工作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89號)文件精神,在2006、2007年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的基礎上,2008年我省將繼續開展試點工作。
一、考評的組織與管理
我省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在省人事廳的指導下,由省統計局具體組織實施。山西省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設在省統計局人事處)負責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的考試考務工作。
二、考評的程序
(一)“考評結合”的辦法是在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審之前增加考試環節,是對過去單純評審方式的改革。通過增加全國統一組織命題的考試環節,達到資格評價標準全國相對統一。
(二)專業技術人員凡申報高級統計師資格,除具備當年評審安排規定的條件外,還需經過全國統一組織的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取得國家或省級合格證書后,方可參加評審。評審通過后由省人事廳下發高級統計師任職資格文件通知。
三、考試報名的條件及要求
(一)全省各類型單位中從事統計專業技術工作并符合考評條件的人員均可參加考試。
(二)報名條件與考試時間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1、獲得博士學位,從事統計工作滿2年;
2、任統計師或相關專業(經濟、會計、審計,下同)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任現職須滿5年;
3. 任統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后,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至今不滿5年),任現職須滿7年;
4、對不具備上述學歷或任職年限規定條件,但統計工作業績突出的人員,允許破格報名。破任職年限者,只準比規定的年限最多提前2年。破學歷者,大專學歷需從事統計專業或相近專業工作工齡滿20年;中專學歷需滿25年。學歷和任職年限不得雙重破格。
5.非公組織及公務員隊伍中從事統計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符合國家資格統一考試的報名條件參加考試或按我省職稱政策規定評審取得統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資格的時間,可按任職時間對待。
考試定于2008年6月22日上午8:30—11:30.考點設在太原市。
(三)各單位及主管部門一定要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嚴格把關、認真核查,確保報名材料的真實可靠。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一律不得報名考試。凡在報名考試中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除取消當年考試資格外,三年內不得參加考試、評審。
四、有關考試考務工作和當年評審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