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考函[2006]14 號
各區(市)縣人事(人事勞動)局、市級各部門,各駐蓉單位人事處(科):
根據審計署、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2003]4號)和《關于印發<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發[2002]58號)文件精神,按照審計署、人事部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0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及評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06]1號)及川人辦發「2006」67的部署,受市職改辦委托,現就做好200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有關問題的通知如下:
一、報名、考試時間及科目
報名時間:2006年4月11日—30日。
考試時間:2006年10月15日
準考證領取時間:2006年9月25日—10月12日(逾期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初、中級資格考試時間:
上午9:00—11: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下午2:00—4: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高級資格考試時間:
上午9:00—12:00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下午2:00—5: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二、報名條件
(一)初、中級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1、參加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2、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本條第一款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3、參加中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條第一款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二)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1、凡報考高級審計師資格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3、報名條件中任職年限計算,從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時間開始,到考試報名年度2006年底為止。
4、上述各款中的“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是指會計師、經濟師、統計師、工程師。
三、報名程序及要求
考生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報名表和審計專用機讀卡,按報名表和卡上所列項目如實填(涂)寫,經單位審查蓋章后,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報名手續(報名時需攜帶身份證、學歷證原件、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原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兩張)。報考高級審計師專業知識考試的考生持已加蓋單位公章的《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和學歷證明原件、身份證、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原件及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兩張,到成都市審計局人教處進行資格審查并加蓋公章(地址:成都市大石西路6號,電話:87047060)。審查合格者持上述材料原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復審和辦理報名手續。去年參加報名考試的考生可憑準考證及兩張照片直接到市考試中心辦理報名手續,地址:中南大街56號成都市人事局培訓大廈4樓。(聯系電話:86150138、86150148、86150248、86150348 網址:www.cdpta.gov.con.)
各區(市)縣考生參照上述辦法在當地人事局職改辦報名或到市人事考試中心報名。
在進行資格復審時,必須嚴格按照報考條件,落實責任制,把好資格審查關。要對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認真復核、審查,重點核查各類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的原件。資格復審人員須在《報名表》上明確簽署審核意見、簽名。做到誰復審、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責任。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要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對提供虛假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人員和不嚴格按照報名條件或以不正當手段協助他人取得考試資格的人員,必須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進行嚴肅處理。
考生在填涂報名卡時,一定要填涂完整、準確。成都地區代碼為5101.
四、收費標準
根據審考辦字[2005]2號和省物價局川價字費[2003]237號文件的規定,報考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收費每人每科62元,共收費124元。報考審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收費每人每科100元,共收費200元。一經報名,概不辦理退費手續。
五、考試輔導教材的征訂
初、中級資格考試輔導教材《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輔導教材》(上、下冊)在2005年版本的基礎上進行了必要的修訂和完善,該書可作為參加初、中級資格考試的應考人員學習參考資料。此外,審計署考試中心對《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復習指南》(適用于初、中級應考人員)進行了修訂,內容除各章學習要求、學習重點、練習題外,還包括2003年、2004年和2005年初、中級資格考試試卷與標準答案,供應考人員參考。
高級資格專業知識考試輔導資料包括考試大綱和考試參考叢書。考試大綱在2003年大綱的基礎上進行了修訂,考試參考叢書在2001年版本的基礎上改版修訂,高級資格專業知識考試參考叢書共分6冊。其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研究》、《金融理論研究》、《財政理論研究》、《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理論研究》4本書為“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考試參考資料;《審計理論研究》、《審計技術方法》2本書為“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考試參考資料。報名的同時,辦理教材征訂。
六、注意事項
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各科目成績均為一次性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為三年。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高級審計師資格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須在考試成績有效期內,按照評審條件、程序和有關要求申報評審相應資格。通過考試和評審取得高級審計師資格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擔任高級審計師職務的能力和水平。
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六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