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區人事局考試中心(科干辦),高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人事勞動局人才中心,市直有關部門人事(政工)科:
根據山東省人事廳、省審計廳《關于2005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考務工作的通知》(魯人辦發〔2005〕69號)要求,現將我市2005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05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日期定于2005年10月16日。初、中級資格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為:
上午 9:00-11: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下午 2:00- 4: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二、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按照《審計署、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2003〕4號)文的規定執行。報名條件具體如下:
(一)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二)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報名條件中所稱的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年限,其截至時間為2005年12月31日。
三、考試報名
2005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名時間截止到5月13日。凡符合報考條件并欲參加2005年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統一匯總后按屬地原則到當地人事考試部門辦理報名手續。
各市區、兩個開發區于5月16日將考試申報表和報名卡交市人事局考試中心。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需填寫(填涂)“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和“審計考試報名卡”,并在申報表和報名卡指定位置分別粘貼本人近期一寸黑白免冠光面正面同版照片一張。“審計考試報名卡”中“所在地區”“考試地區”“考生報名號”由市考試中心統一填涂。
2.報考人員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須對本單位報考人員填寫(填涂)的申報表與報名卡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在申報表的“本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意見”欄內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3.各單位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考人員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和初審合格的申報表與報名卡到指定報名點報名。
五、考試收費
考試收費標準按魯價費發〔2004〕56號及威價費字〔2002〕1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資料費每人3元,考務費每人每科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