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政策規定
(一)初、中級資格考試按照《審計署、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2003〕4號,參見蘇人通[2004]94號)的規定實行。
(二)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組織工作按照江蘇省人事廳、審計廳關于轉發人事部、審計署《關于印發〈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蘇人通〔2002〕152號)有關要求進行。
二、時間安排
2005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定于10月16日。
三、組織分工與考區設置
(一)我省全國審計資格考試工作由省人事廳和省審計廳共同負責。考試的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教材征訂與培訓工作由省審計廳人事教育處負責。
(二)各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實施本地區考試報名、準考證發放、考場設置等各項考務組織工作。資格初審工作由各市人事部門和審計部門共同負責。
(三)2005年審計初、中級資格考試全省各省轄市(宿遷市除外,宿遷市考生在淮安市參加考試)均分別在市區所在地設立考點,高級資格考試全省統一集中在南京設立考點。
四、考試科目、題型及作答方式
(一)審計初、中級資格考試均設《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和《審計理論與實務》兩個科目,高級資格考試設《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和《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兩個科目。各級別考試均分兩個半天進行。其中,初、中級資格考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2個半小時,高級資格考試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
(二)初、中級資格考試試題為客觀題,高級資格考試試題為主觀題。各科試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簽字筆或鋼筆、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非立體式、無聲、無編輯儲存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生嚴禁攜帶BP機、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場,一經發現即按作弊論處。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
五、報考條件
(一)參加全國審計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二)報考審計初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也可參加報名。
(三)報考審計中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報考審計高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五)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年限,其截止時間為考試年度當年12月31日。
六、報名組織
(一)考試報名從4月份開始,具體時間安排由各市人事局會同審計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省直單位所屬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二)各市人事局會同審計局要認真做好報名準備工作,相互支持、主動配合,聯合辦公,共同做好本地區考試的宣傳發動、報名組織與資格核查等項工作。
(三)報考人員在報名前須到報名點領取“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
(四)報考者須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在申報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并備齊下列材料方可給予辦理報名手續:
1、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報考高級者還應提供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3、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原件(部分報考中、高級資格者適用)。
4、本人近期1寸黑白免冠光面正面同版照片2張(分別粘貼在申報表與報名卡的指定位置)。
(五)各報名點在報名時對上述材料都應認真審核原件,對按要求提供的復印件,審核人必須在確認審核無誤后簽名并在申報表的“報名點資格審核意見”欄內簽署意見并加蓋審核印章。同時編制報考人員報名號,填寫或填涂在申報表與報名卡指定位置。否則,省人事考試中心一律視為無效材料不予受理。
七、收費事宜
(一)根據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我省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問題的函》(蘇價費函〔2002〕41號、蘇財綜〔2002〕34號),初級、中級考試考務費為每人每科收費60元(每人兩科合計120元)。
(二)根據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我省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收費問題的復函》(蘇價費函〔2002〕72號、蘇財綜〔2002〕72號),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費為每人每科110元(兩科2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