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揭陽普寧市建立四項制度加強農村基層組織經費保障
廣東揭陽普寧市把建立健全村級組織經費保障機制作為鞏固基層政權和農村稅費改革成果的重要舉措來抓,在全市28個鄉鎮推行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基本實現“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村級干部報酬制度化、村級組織運轉正常化”的目標。
一、建立村級組織辦公經費保障制度。
建立村級辦公經費保障長效機制,對全市一半以上的行政村辦公經費實行定額補助,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同時,在鎮(鄉、街道)實行統發工資及撥付七站八所包干經費、確保鎮級正常運轉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市鎮財稅共享、激勵和保障機制,增強鄉鎮財力,為農村綜合改革提供強基本保障,確保農村基層組織正常運轉。
二、建立村干部生活補貼保障制度。
村(社區)黨(總)支部書記兼任村委會(社區居委會)主任的生活補貼提高到每人月補助1200元,沒有兼任村委會(社區居委會)主任的生活補貼提高到每人月1000元,其他村(社區)“兩委”干部的生活補貼提高到每人月800元,所需經費資金列入市財政年度財政預算。建立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體檢制度,每年組織村(社區)黨(總)支部書記健康體檢一次。
三、建立農村老黨員、退休干部關愛制度。
對村(社區)“兩委”干部實行社保全覆蓋,養老保險待遇按事業單位退休制度執行,解決村(社區)干部退有所養問題。實行農村困難老黨員生活補貼制度,對年滿65周歲以上、1978年12月31日前入黨、享受低保的農村困難老黨員,擔任過行政村(社區)“兩委”干部(含生產大隊、管理區和公社、鄉鎮集體干部)的,每人每月補助200元;未擔任過村(社區)干部的,每人每月補助100元。
四、建立城鄉黨員幫扶服務制度。
組織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和黨員干部開展“聯、幫、帶”結對幫扶活動,每個機關、企事業單位黨支部至少聯系一戶農村困難老黨員、每名(或多名)黨員聯系一名困難老黨員,每年為困難老黨員做一兩件好事實事,從生活上多關心老黨員,幫助老黨員解決生活困難。同時,從市管黨費中安排一定資金,慰問老黨員,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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