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目錄。自2012年4月1日起,符合規定條件的進口裝備,將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據介紹,這次對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裝備和產品目錄、進口關鍵零部件和原材料目錄、進口不予免稅的裝備和產品目錄等予以調整,是按照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能源局《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根據國內相關產業發展情況,在廣泛聽取產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及相關企業意見的基礎上,經研究決定后做出的。
《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12年修訂)》和《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進口關鍵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單(2012年修訂)》自2012年4月1日起執行,《進口不予免稅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12年修訂)》同時開始執行。
通知還明確,自2012年4月1日起,下列文件廢止:《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暫行規定有關清單的通知》(財關稅[2010]17號)、《關于調整大型環保及資源綜合利用設備等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10]50號)、《關于調整三代核電機組等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暫行規定有關清單的通知》(財關稅[2011]45號)。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A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