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月1日起,深圳市調整了營業稅起征點,這是記者昨日從深圳市地方稅務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消息。
營業稅起征點上調
深圳市地稅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楊龍表示,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起征點幅度調整具體內容,根據《關于修改和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65號)的規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營業稅起征點的幅度調整為: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5000元~20000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300元~500元。
根據財政部令第65號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自2011年11月1日(稅款所屬期)起,深圳市個人納稅人的營業稅起征點調整為: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20000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500元。
此前,《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第三款對營業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為: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1000元~5000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此前,我市營業稅起征點規定為: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5000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
旨在支持小微企業
記者了解到,國家出臺政策是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規定,營業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限于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納稅人營業額未達到營業稅起征點的,免征營業稅;達到起征點的,全額計算繳納營業稅。由于規模企業不在起征點調整范圍內,此次營業稅起征點提高,主要是支持小型和微型企業發展,是對低收入群體的一種照顧。
納稅人受惠面大
深圳市地稅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楊龍表示,深圳市營業稅起征點提高,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義。一是政策普惠性強、納稅人受惠面大、社會經濟影響深遠。目前,深圳市營業稅個體工商戶共有17.8萬戶,營業稅起征點提高后受惠個體工商戶有16.18萬戶,受惠面達90%.
經統計,這部分納稅人每年可免繳營業稅1.05億元,城市維護建設稅0.5億元,教育費附加等0.35億元,三項相加,深圳個體工商戶每年戶均可減負1174.3元。此外,營業稅按次(日)起征點提高到500元后,每年約有1萬戶臨時到辦稅服務廳代開發票的個人納稅人,將不再繳納營業稅,全年將降低這部分納稅人約11萬元的營業稅及其附加稅費負擔。
此外,深圳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還告訴記者,深圳擬定營業稅起征點規定幅度的最高額,有利于發揮降低營業稅稅負的政策效果。
據悉,11月28日,深圳市地稅局還將在全市啟用升級改造后的核心征管系統和電子稅務局,為廣大納稅人提供更高效的辦稅服務和多樣化的辦稅渠道,提供涉稅事項辦理、涉稅信息查詢和征納互動等功能,深圳納稅人將逐步實現足不出戶辦理涉稅事項。
娛樂業核征個體戶個稅月營業額標準提高
娛樂業核定征收“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個稅的月營業額標準提高至20000元,這是記者昨日從深圳市地方稅務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消息。
據介紹,修改后的《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將按期納稅的起征點幅度上限調整至月營業額20000元后,為簡化定期定額納稅戶的稅收征管,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業發展的要求,深圳地稅對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娛樂業(包括網吧)”定期定額納稅戶,其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在2011年9月由月營業額7000元標準提高至19000元標準的基礎上,自2011年11月稅款所屬期起,再度提高至20000元標準。
深圳市地稅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楊龍表示,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于2011年9月1日頒布施行,深圳地稅依法測算,同時調整了“個體工商戶的生產 經營所得”項目個人所得稅的核定征收率和起征點,個體工商戶整體稅負已經下降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