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上海11月21日電 財政部、稅務總局17日發布方案,明確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相關政策。
此舉意味著“十二五”規劃中有關“增值稅擴圍”的內容拉開序幕,這也是繼1994年以來的中國又一大稅改動作。
不同企業感受不一
“這是對交通運輸業的重大利好。”談及這項改革時,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副會長蔡進言簡意賅地說。
對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減負效應,中金公司有一個模型測算:假設某交通運輸企業當年營業額1億元,按照營業稅計算,其稅率為3%,應納稅額為300萬元。如果改為增值稅,其納稅為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此次規定交通運輸業增值稅稅率為11%,意味著其銷項稅額為1100萬元。假設該企業購自外部的中間投入為5000萬元,以進項稅17%的增值稅稅率算,進項稅額為850萬元。綜合來看,該企業所納的增值稅為250萬元,稅負較原先征營業稅減少50萬元。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白重恩認為,此次規定部分現代服務業適用6%的稅率,是因為這些企業中間投入比較少,主要是勞動力投入,所以可以抵扣的部分也較少。而交通運輸業中間消耗比較多,能夠抵扣的多,所以適用11%的稅率。
不過,有專家指出,對個別低端交運企業來說,除燃油以及運輸設備的購置等項目能夠抵扣以外,其他能夠抵扣的成本并不多,這些企業要實現減負較難。
對此,財政部、稅務總局負責人在答記者問中稱,對稅負增加較多的部分行業,給予了適當的稅收優惠。據了解,上海市相關部門也正在研究對可能增加稅負的企業,采用財政返還等方式進行扶持。
改革進度不會太快
試點何時能擴大?財政部、稅務總局的回答是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將改革逐步推廣到全國范圍。業內人士也認為這個進度不會太快。
專家指出,中國“制造業大國”的一個重要基礎是1994年的稅制改革。產品稅變成了增值稅,使工業征稅變成按產品的各個加工環節,逐次遞加稅,解決了重復征稅的問題。
雖然營業稅的稅率(3%—5%)較低,但其稅負卻容易向下游轉嫁。商品每經一道流通環節就要納一次稅,稅上加稅,就造成重復征稅,這是營業稅的嚴重缺陷。借鑒制造業發展的經驗,將增值稅改革內容延伸至服務業是大勢所趨。
有研究表明,2010年中國服務業增加值占GDP比重僅43%,低于不少中等收入國家。
“為避免重復征稅,很多企業會不愿意將物流、銷售等環節外包出去,而采取全部內化的方式減少流轉環節,這無疑不利于專業化分工和協作。”上海市政協委員、華誼集團財務總監常清說。
他指出,僅以物流業而言,“營改增”將有兩個明顯影響:一是促進高端的物流業態出現。比如第四方物流,作為物流供應鏈的集成商,可以承接企業的物流業務,再將其中的低端運輸部分外包出去,自己專注于解決方案設計。二是刺激低端的運輸業務加大投入,提高技術含量。因為在營改增后,多投入的成本是可以抵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