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和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3月25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將房地產項目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由原來的1%至2%提高到2%至5%。
北京市房協副秘書長陳志表示,上述政策將對開發商的資金流帶來明顯的壓力:一方面有限購、差別化信貸等措施抑制需求,而收緊銀根、提高土地增值稅稅率,則從另一方面收緊開發商的現金流,促使其合理定價,甚至以降價來換取資金流。
按照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新辦理預售許可和現房銷售確認的商品房取得的收入,將按照預計增值率實行2%至5%的幅度預征率。對于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公租房等各類保障性住房項目取得的收入,暫不預征土地增值稅。對于容積率小于1.0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最低按照銷售收入的3%預征土地增值稅。
事實上,去年10月,北京曾提高過一次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由此前的1%上調至大部分項目都要按照2%來征收,容積率小于1.0的項目則按3%征收。此次新規確定的2%至5%,讓預征土地增值稅再度翻番。業內人士指出,按照新的稅率,北京部分項目如果再加價售賣,可能出現最高每平方米數千元的預征土地增值稅,新的稅率增加了開發商的囤地成本,也會打擊其繼續囤地的意愿。
除通過提高土地增值稅預征率抑制房地產市場外,公告還表示要嚴格執行個人轉讓房地產所得稅征收政策。市民個人出售5年以上二手房屋,必須先填報“售房人家庭惟一住房承諾表”并經過審核屬實后,方可免征個人所得稅。長期以來,在北京的二手房交易中,無論是否是自用、是否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只要符合5年以上時限,一直以來都免征個人所得稅。而新的公告正堵住了這一漏洞。
業內人士表示,新規嚴格了5年以上二手房免征個人所得稅的范圍,擁有多套住房的投資客將不能再鉆漏洞了。不過也有人士指出,由于目前北京二手房仍是賣方市場,恐怕業主會通過提價或者讓買房人承擔這個稅費來轉嫁成本,這會使買房人的負擔進一步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