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關于做好2010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10]120號)文件,對2010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工作做出具體部署。
國家稅務總局指出,自行納稅申報推行四年來,總體上工作進展順利,成效顯著,但部分省市仍存在申報項目單一、申報數據不準確、利用不夠、補繳稅款少等薄弱環節,納稅人自覺主動申報意識仍有待進一步提高。
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繼續予以高度重視,采取切實措施,突破薄弱環節,進一步推動自行納稅申報工作常態化。一是要繼續鞏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基礎,分析完善工作方案,穩步有序地開展工作。二是要充分利用全員全額明細申報數據,與加強高收入者征管的其他工作措施相結合,掌握工作的主動性。三是要強化目標管理,完善考評體系和獎懲機制,將自行納稅申報工作作為日常工作加強考核。
國家稅務總局要求拓展工作深度,要與加強高收入者征管的各項措施相結合,擴大自行納稅申報人數,提高自行納稅申報數據質量。對股權轉讓、限售股轉讓、二手房轉讓、拍賣所得數額較大的納稅人,不僅要關注其財產轉讓所得,也要關注其工資、薪金等其他項目所得;重點關注企業高管的年金、股權激勵、日常工資等所得,還要分析其持有股權、限售股情況和企業分紅情況,符合申報條件的,要納入自行納稅申報管理范圍,提醒其完整申報各項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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