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周報》:近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在2011年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著力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深化財稅制度改革,你們對此作何解讀?
劉尚希:積極的財政政策在當前的意義已經發生了變化,過去是為了增加經濟總量,現在更多的是調整經濟結構,通過財政政策的調整,促進整個經濟結構、分配結構、區域結構的調整。對積極的財政政策,我們過去主要是強調它的經濟功能,比如拉動增長,現在要更多地強調其社會功能,比如促進社會公平。
2011年政策的轉向主要是發揮其社會功能,因為受單純經濟學思維的影響,不少人都沒有意識到這一點。最近,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提出積極的財政政策的作用,在于穩定增長、改善結構、調整分配、促進和諧,顯然后三個方面更多的是社會生活,不像以前主要是為了保增長,這是很大的變化。
蔣洪:積極的財政政策不能一味擴大政府投資,降低稅賦的總體水平也具有相同的效應,而且對解決消費需求不足、實現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會產生積極影響。目前,呼吁減稅的是普通社會公眾,而減稅的阻力來源于政府部門,但是,不想減稅的人在制定稅收政策過程中的話語權要大得多,所以,稅制改革一直步履維艱。一定要使呼吁減稅的人在決策過程中擁有更多的話語權,這就需要加強社會公眾對稅收立法的參與,讓稅收的立法權回歸人大,形成經過社會公眾廣泛討論和人大審查批準的稅收決策機制。話語權的改變才會使政策有所改變。
《時代周報》:財政部發布消息稱,2011年要實行結構性減稅,主要是在個人所得稅和中小企業所得稅上進行調整,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如何看待結構性減稅問題?
蔣洪:目前我國需要的不僅僅是結構性減稅,更需要減少稅收總負擔水平。現在我國內需缺乏,過度依賴于外貿和政府投資,這不是長久之計。從長遠來看,我們必須擴大內需,而內需主要取決于居民家庭消費,但現在稅收普遍過重,居民消費能力非常有限。所以,結構性減稅還不能解決問題,必須要把稅收總負擔降下來。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結構性減稅”往往會演變為總量上增稅,現在的稅改要防止這一點。典型的例子就是燃油稅改革,本來是要用燃油稅取代公路收費,但現在燃油稅收了,公路費照收不誤,車船稅也是如此,結構性減稅在實踐中變成了多升少降或者干脆是只升不降,使得稅負加重。稅收應該由社會公眾廣泛討論、人大審批通過才能實施,否則稅改的結果很可能是稅負加重,政府部門過度擴張。
李煒光:其實,“結構性減稅”這一說法并不準確,牙疼就是牙疼,不存在什么“結構性牙疼”。過去減稅沒有真正實行,比如增值稅的轉型,它有一個前提,即必須要購買固定資產,如果不購買就享受不到,所以這根本不能算減稅。至于說結構性增稅,有些稅種過去沒有或征得不夠,比如物業稅、環境稅、資源稅,這些稅應該有,但必須走法制道路,由人大審議通過,只有被納稅人接受了才可以開征。
劉尚希:所謂“結構性減稅”就是有增有減,減主要是通過稅制改革的方式進行,增主要是增收環境稅、資源稅、消費稅等與資源環境相關聯的稅種。減稅更多的應是個人所得稅的邊際稅率和級距的調整,而企業所得稅則通過減少營業稅、擴大增值稅范圍實現的,比如服務業,因為營業稅不能抵扣,而增值稅可以抵扣,這樣稅賦就可以減輕了。但是如果增值稅范圍擴大,營業稅范圍縮小,會涉及到中央和地方的財政關系問題,所以動起來難度較大,不過現在的趨勢已經比較明朗,遲早會要改的。
《時代周報》:現在,對中國稅負較重的社會認同正在逐漸增加,特別是工薪階層對重稅多有抱怨,在個人所得稅的改革上,應該如何進行設計?如何更好地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差距的作用?
蔣洪:結構性減稅的目標,應該是要讓累退性稅收減少,累進性稅收增加,這樣才能在取得財政收入的同時起到調節收入差距的效果。所謂累退性稅收就是指低收入群體繳納的稅收占其收入的比例高于高收入群體的稅收,目前我國最大的累退稅是商品流轉稅,這類稅收的總量要降下來。
累進稅最典型的是個人所得稅,我贊成提高個人所得稅的免征額,這是有利于中低收入階層的,但我不主張降低高收入級次的邊際稅率,這樣會削弱個人所得稅的收入調節功能。減稅的重點應該是減流轉稅而不是所得稅。需要調整稅制結構,讓個人所得稅比例大起來,讓流轉稅比例降下去。這需要有一個過程,“十二五”中應有所行動,否則中低收入群體的稅收負擔高于較高收入群體的情況就不會有根本性的改變。
李煒光:個稅的起征點不會變,但在稅率和稅收層級上會有些變化,如果動作快,也許年內會實現,適時可以相對減輕納稅人,特別是中等收入納稅人的稅賦。我們現在實行的是分類所得稅制,將所得稅分為11類,再綜合起來算,這樣有的收入就被重復計算了。未來個稅改革的方向是實行綜合類的稅收制度,即把納稅人所有的收入歸并到同一個“納稅號”中,再進行扣除,這樣計算出來的稅賦會比現在更合理,通過優化稅制結構,達到減輕納稅人負擔的效果。但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必須要有一個過渡期,實行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辦法,逐步減少類別。
劉尚希:個人所得稅應當縮小級距,不過最好能變成單一稅,免去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麻煩,單一稅跟累進稅相比,表面上看它在調整收入差距、促進社會公平方面作用較弱,但這只是表面現象。累進稅的調節分配功能實際上只是一種理論上的概念,能否真正變成現實,與每個國家的具體國情有關,包括社會結構、管理水平、法制化程度等,而且累進稅征收難度非常大、成本非常高。
美國現在也正考慮把復雜的累進稅改為單一稅,有的西方國家已經改過來了,近年歐美國家所得稅比重都在降低,這就意味著其調節作用在減弱。累進稅的成本太高,實際效果也不太好,達不到真正有效調節收入差距的效果。單一稅可考慮分為兩檔,計算簡單,操作起來容易得多。
《時代周報》:相對個人所得稅而言,企業所得稅對企業的影響更大,許多中小企業因此倒閉,如何在企業所得稅上進行改革?如何在稅賦政策上,提高中小微利企業的積極性,推動實體經濟的發展?
蔣洪:現在企業的稅賦確實很重,但國企和民企的情況有區別,民營企業交的是實打實的稅,而國企與國家財政是相通的,它們可以從政府獲得許多優惠、特權和資金注入,稅交上去以后會以多種方式回到國有企業部門手中。對民營企業而言,稅收種類多、總量大,與政府部門打交道,還需要很大的交際費用,這些隱性的稅收是沒法統計的。
另外,民企在某些特許權的獲得、某些領域的準入資格,以及貸款方面,都要比國企困難得多,歧視性待遇廣泛存在,這些都是需要改革的地方。
李煒光:減輕中小企業的稅賦,對它們的發展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為稅收太高,就會擠占企業的利潤,生產、再投資、設備更新換代都會受影響,從而減弱企業再生產能力。中小企業承擔稅賦的能力本來就小,財富積累的過程也很緩慢,減稅是政府對中小企業的鼓勵行為,這些企業對促進整個國家經濟發展和吸納就業有重要作用。
中小企業大多是民營企業,過去在民營企業的稅收優惠上,顯然做得很不夠,我們對中小企業的稅賦一直比較重,使中小企業的發展不順利,經常有大批的企業倒閉,這種現象廣泛存在。如果給中小企業減稅,最終的福利也會轉嫁到老百姓身上,現在大部分就業都是中小企業吸納的,另外,中小企業發展以后,還會開發很多新產品活躍市場,降低產品價格。
劉尚希:國企和民企在稅收政策上是一樣的,表面上很公平,但是國企與民企的生存環境和生存能力都不一樣,即使稅收上是平等的,但對生存能力弱的企業還是相對不公平。中小企業對就業的作用很大,因此對中小企業和微型企業,在稅收上應該更輕,不能讓它們在稅收上與大企業看齊。對小型微利企業的稅收優惠會鼓勵創業,提供一種良好的創業環境,進而擴大就業,這個方向應該是很清楚的。
整體而言,我國現代資本市場虛擬經濟領域的稅收相對較輕,實體經濟稅收相對較重,兩者不平衡,所以現在很多民營企業家不再愿意進行生產、經營產品,而是把企業賣了,進入虛擬經濟領域經營資本,房地產投資其實也是經營資本,虛擬經濟脫離實體經濟就會出現泡沫,這對整個經濟的平衡發展是不利的,也會損害整個國家的競爭力和發展后勁。以前我們對虛擬經濟采取鼓勵的措施,采取輕稅政策,現在虛擬經濟的稅制需要進一步完善,如果現在還不能在這兩種經濟間取得平衡,必定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