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6月1日正式對外發布《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將于7月1日起施行。根據辦法,通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自然人,應當向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提出申請,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針對網上交易的特殊性,工商部門將用3年的時間建立全國統一監管平臺(6月2日《新京報》)。
實行網店實名制,要求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辦理工商注冊登記,也就難免要涉及到納稅問題。而網店經營者大多是小本經營,除少部分網店經營業務較大、具有一定實力之外,大多數網店以自然人與家庭經營者為主,生意規模不大,大多只夠維持經營者個人或其家庭的基本生存,如果在實行實名制與進行工商注冊登記之后向其征稅,就會增加這些小型網店的經營成本與負擔,甚至導致其因為入不敷出而難以繼續經營下去。
當前我國就業形勢較為嚴峻。在這種背景下,部分下崗失業人員與大中專畢業生選擇了開設網店這樣一種經營成本相對較低的就業形式,無疑是拓寬就業渠道的一個重要途徑。所以,政府部門應當通過各項優惠政策扶持網店發展,包括對那些經營規模不大的小型網店實行減免稅政策,以使更多的人與家庭能夠通過開設網店獲得生存條件,以緩解當前較為嚴峻的就業形勢。
為更為有效地維護消費者權益,實行網店實名制、要求符合登記注冊條件的網店登記注冊是必要的,但是與此同時政府又應通過減免稅政策降低網店經營成本、扶持網店發展,如此才能既更為有效地保障消費者權益,而又能通過扶持網店發展促進就業,實現維護消費者權益與促進就業的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