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引導大企業合理控制稅務風險,避免因沒有遵循稅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財務損失或聲譽損害。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文要求,大企業需要定期進行稅務風險評估。
國家稅務總局在《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簡稱《指引》)中要求,組織結構復雜的企業,應該根據需要設立稅務管理部門或崗位。企業稅務部門應參與企業戰略規劃和重大經營決策的制定,并跟蹤和監控相關稅務風險。
企業戰略規劃包括全局性組織結構規劃、產品和市場戰略規劃、競爭和發展戰略規劃等。企業重大經營決策包括重大對外投資、重大并購或重組、經營模式的改變以及重要合同或協議的簽訂等。
《指引》明確,該部門還應參與關聯交易價格的制定,并跟蹤定價原則的執行情況;參與跨國經營業務的策略制定和執行,以保證符合稅法規定。
《指引》要求,企業應定期進行稅務風險評估。稅務風險評估由企業稅務部門協同相關職能部門實施,也可聘請具有相關資質和專業能力的中介機構協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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