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物業稅”概念提出后,關于其開征的消息就不斷盛傳,甚至爆出北京今年6月起實施的消息。然而,近日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明確表態,北京6月開征物業稅“是件沒影兒的事”,而且兩年內都不會開征。權威言論一出,掃除了先前的種種猜測,也為這場美麗的誤會暫時劃上了句號。
揭開物業稅的面紗
物業稅,又叫“不動產稅”或“地產稅”,主要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繳付一定稅款,稅額隨房產的升值而提高。比如說公路、地鐵等開通后,沿線的房價就會隨之提高,相應地,物業稅也要提高。
目前在北京試運行的物業稅空轉,參照房產稅征收,主要是針對工業企業、寫字樓等單位經營性房地產而進行,并未涉及到民用個體房產。其中規定:若做自用,以房產原值的70%為基準,稅率為1.2%征收;若作出租投資用,就以相應的投資回報收入為基準,稅率為12%。
物業稅開征目前尚存的最大癥結是——應稅房產價值的評估標準不統一,相關房地產稅種體系的繁多和重復,以及立法程序的缺失等,這也讓物業稅蒙上了一層面紗,讓人難辨其真面目。
傳言到辟謠,一場誤會一場空
2003年,遼寧、安徽、福建、天津等部分省市開始“房地產模擬評稅試點”空轉,除了最后一步征收環節不執行外,其余都模擬操作真實的數據統計和征收流程。同年10月,十六屆三中全會中“實施城鎮稅費改革,條件具備時對不動產開征統一規范的物業稅”的內容,成了房地產市場稅費改革的大趨勢。
三年后,北京、深圳、南京、重慶、大連等六個城市也開始物業稅空轉。去年春天,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的財政預算報告首次提出“將研究開征物業稅的實施方案”。接著,在去年10月國稅總局的“前三季度稅收情況新聞發布會”上,有官員表示目前正積極穩妥地進行物業稅出臺前的準備工作,隨即就有媒體跟進,“據權威人士預測,物業稅開征可能在2008年。”
這極大觸動了全國樓市的敏感神經,國稅總局新聞發言人第一時間站出來辟謠,“一個稅制設計成熟的稅種出臺,在立法上至少需要兩年時間。目前物業稅設計不夠完善,且沒有相關立法動作,近期不會出臺,媒體報道不實。”
今年1月,又傳出北京將于6月開征物業稅,還不到兩天,國稅總局辦公廳新聞中心主任牛新文就表示,現在只是在提交申請,并非就能空轉實。各地經濟發展情況不一,具體開征時間還得看空轉效果,加上審批時間漫長,估計兩年內都不會開征。
近日,本報記者采訪了北京市地稅局辦公室,其工作人員表示還未確定開征時間,具體細節不便對外透露,“我們沒接到國稅總局文件,也從沒組建過任何關于物業稅的組織機構,甚至連領導都沒有。”
“拉低房價”的美麗,讓人關注
物業稅何時開征仍是個謎團,而社會各界對其“能壓低房價、抑制炒房”抱有極大期望,物業稅似乎成了拯救樓市的稻草。
有業內人士認為,物業稅開征將原來的土地批租一次性收取高額土地出讓金變為分年分階段收取,這在制度上杜絕了地價的無控制上漲,降低了開發成本,最直接壓制了房價的過快上漲。
而北京師范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董藩教授指出,房價上漲主要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即便物業稅開征使房價一定程度下降,市場需求又會受此刺激,反而促動更多購房者消費,這樣房價或許還會出現攀升局面,“從歷史看,從國際看,都沒有過開征物業稅壓低房價的先例”。
另有業內觀點稱,開征物業稅直接增加了需求方持有房產的成本,對投資性需求的抑制作用較大,促使樓市投資者加快賣出手中多余住房。因為物業稅按房屋保有量逐年征收,且征稅基準是根據物業價值周期性評估來確定,這必將加大投機客的負擔,對炒房有抑制作用。這樣不僅能盤活流通率比較低的二手房市場,也能緩解新房的市場壓力。
西安交通大學經濟與金融學院財稅學教授李香菊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物業稅不會對現有自住型房屋購買者產生負面影響,在購房環節,或許還能享受到開征物業稅可能帶來的相對較低房價的利好;在保有環節,也應能享受到繳納物業稅的優惠措施,“對于大部分普通老百姓來說,不必擔心‘買得起住不起’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