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政府獲悉,本市對原來的城鎮土地使用稅作出了相應修改,城鎮土地稅提高了一倍,一級地段每平方米年稅額18元,過去一級地段每平方米8元。
地段從6個等級變為4個等級
根據本市城市建設狀況和經濟繁榮程度等情況,這次調整將市內5區(不含上街區)和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鄭東新區的土地等級由原來6個等級調整為4個等級。
新稅額提高一倍
新調整的稅額標準,一級地段每平方米18元,二級地段12元,三級地段8元,四級地段3元。而過去一級地段的標準是每平方米8元,二級地段6元。
市政府同時規定,鄭州市各縣(市)及上街區土地每平方米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年稅額標準調整為2元至12元,土地等級設為三級,具體等級范圍由各縣(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情況劃分,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新政對市民買房無影響
“土地使用稅提高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壓縮開發商的建設周期,拿到大量土地的開發商,會加快開發的速度,否則需繳納的土地使用稅就會增加。”一位業內人士說,“用于居住的房屋是不收取這項稅收的,對購房市民沒有影響。”
在這次調整中,市政府還規定,凡開征范圍內的街道,臨街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街道或街道兩側高等級稅額標準納稅。市地稅局一位負責人說:“像門面房這些營利性質的,是要按土地地段來收取稅額的。”
因此,城鎮土地使用稅新政可加大對城市建設用地的調節和利用,如提高土地的使用、轉讓成本,對土地空置現象也會有緩解作用,可有效打擊開發商囤地。
按照劃分,
一級地段為:農業路—農業東路—七里河—鄭汴路—東明路—隴海路—嵩山路—建設路—金水路—南陽路—農業路環形區域內的土地。
二級地段為:東風路—東風東路—七里河—航海路—桐柏路—建設路—嵩山北路—翠花路—沙口路—東風路環形區域內除一級外的土地。
三級地段為:連霍高速—新一零七國道—南環路—西環路—化工路—繞城公路—連霍高速環形區域內除一、二級外的土地;經國家科技部批準設立的“二七星火技術密集區(馬寨工業園區)”內的土地;鄭州新鄭國際機場范圍內的土地。
四級地段是鄭州市區內除一、二、三級外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