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出臺《稅收分析工作制度》,首次在全國范圍內對稅收分析工作進行全面的制度規范。
國家稅務總局有關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稅收分析是準確判斷稅收收入形勢、及時發現組織收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推進稅收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對反映和檢驗稅收征管的質量與效率、反饋和監督稅收法律政策執行情況、保障國家預算圓滿完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年來,全國各級稅務機關積極開展稅收分析工作,特別是通過建立稅收經濟分析、企業納稅評估、稅源監控和稅務稽查的互動機制,推進稅收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及時發現稅收征管中的薄弱環節和存在的問題,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稅收分析與經濟稅源和稅收征管相脫節,仍然停留在傳統的收入進度分析的層面上,缺乏稅收分析的長效機制和制度保證。為了進一步規范稅收分析工作,提升全系統稅收分析水平,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下發了《稅收分析工作制度》,為稅收分析工作的規范有序開展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礎。
新出臺的《稅收分析工作制度》共有八章40條,全面系統地對稅收分析的主要內容、基本原則、工作職責、工作機制、工作流程、指標體系、分析方法、組織保障及考核等進行了明確。有關人士指出,稅收分析是運用科學的理論和方法,對一定時期內稅收與經濟稅源、稅收政策、稅收征管等相關影響因素及其相互關系進行分析、評價,查找稅收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而提出完善稅收政策、加強稅收征管的措施建議的一項綜合性管理活動。它是稅收管理的重要內容和環節,是促進稅收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充分發揮稅收職能的重要手段。《稅收分析工作制度》的出臺將使稅收分析工作有章可循,對各級稅務機關開展稅收分析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據介紹,《稅收分析工作制度》首次明確,稅收分析應堅持實事求是、從經濟到稅收、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宏觀與微觀相結合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運用多種分析方法,從宏觀和微觀層面進行常規分析和專題分析,分析的主要內容包括:稅負分析、稅收彈性分析、稅源分析、稅收關聯分析等。
制度規定,各級稅務機關原則上每月要召開稅收收入分析會,分析把握稅收形勢,研究加強稅收征管、完善稅收政策的措施。稅收收入分析會由主要局領導主持,計統、稅種管理、征收管理以及稅源管理等部門參加。地區稅收分析會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要針對問題進行專題討論,避免流于形式。各地稅務機關要每月向上級稅務機關報告、向下級稅務機關通報稅收收入完成情況,及時分析收入形勢,發現問題,提出建議,促進征管質量和效率的提高以及組織收入工作的順利開展。要定期進行稅收年度預測和月度預測。年度預測一年進行4次,分別在7月、10月、11月和12月進行。月度預測每月2次,分別在每月的上旬和中旬進行。基層稅款征收單位的月度預測要在納稅申報的基礎上,綜合考慮稅款預繳入庫等因素進行。省、市、縣稅務機關稅收預測要充分考慮下級預測和稅款所屬期宏觀經濟運行情況。要對開展稅收分析所必需的稅收收入情況、影響稅源和稅收變動的各種因素、主要宏觀經濟指標、重點稅源生產經營情況等數據、文字資料,按照規范、完整、及時、準確、連貫的原則建立稅收分析檔案,對其實行動態管理和連續性分析,充分挖掘使用稅收分析檔案資料,深化本級稅收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