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國家稅務總局放出風聲,媒體上圍繞物業稅的議論就沒歇過,討論的主要問題是,這個稅種出臺后市場會如何、房價會怎樣,看那架勢好象一場暴雨即將橫掃樓市。但我覺得許多人忽視了物業稅一團亂麻式的復雜性。這團亂麻不理清,很可能使物業稅出現干打雷,不下雨的局面。
物業稅,又叫財產稅或地產稅,是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所有者或承租人按年度繳付的一種稅款,稅值隨不動產升值而提高。根據媒體報道,我國物業稅的思路,可能是將現行的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土地增值稅以及土地出讓金等收費合并,轉化為房產保有階段統一收取的物業稅,即把買房子前已經交的稅,放到買房子后按年繳交收取。
理論上,物業稅不但可以消減地方政府以地生財的沖動,改變地方財政"寅吃卯糧"的狀況,并讓政府持續分享不動產增值收益,還能均衡各方稅負,擠出不動產投資。因而,物業稅也被一些人認為是從根本上平抑房價的有力舉措。
不過,停留在理論上好說,可聯系到實際卻矛盾重重。
物業稅包不包括土地出讓金?鑒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土資源部官員一再澄清"開征物業稅不會取消土地出讓金".看來不包括的可能性更大。如果不取消土地出讓金,物業稅搞不搞其實意義不大。如果取消,房產開發的資金門檻將一落千丈,市場亂象可能卷土重來,屯地、捂盤也將愈演愈烈。
物業稅是對所有房屋征收,還是只對非自住的房屋征收?回答這個問題,要以上一個問題為前提,如果物業稅中不包括土地出讓金,對自住房屋收不收關系不大。如果包括,那么自住房肯定無法幸免,因為涉及稅額實在太大,大得讓政府無法割舍。
當然,也可以折中一下,對自住房屋按比較低的稅率征收,但新的問題緊接著又來了:對投資性房產,可以在交易環節設卡,迫使其所有者乖乖納稅。但自住房屋的所有者如果不繳稅,拿什么制約?把業主趕出去是不可能的,其他強制手段雖然也可以搞,可就怕法不責眾。現在連收個物業費都很困難,別說物業稅了。
對第二套住房征收物業稅也不簡單,你怎么弄清家庭擁有的住房數量?現在,有大量住房的檔案還沒有輸入管理部門的電腦,業主的家庭成員情況也沒有掌握,金融系統的資料又不全,幾乎沒辦法操作。即便九牛二虎之后全弄清楚了,也難界定,比如,有的人買了第二套房,是給老人或孩子住的,這算不算自。坑械募彝シ蚱薹志,各住一套房,算不算自。
還有個事情更復雜,即使物業稅開征前已有物業是否還須繳稅?有種意見認為,因為物業稅是會根據物業的增值情況收取的,舊有物業升值了必然要征收物業稅。那么,如果舊有物業是物業稅出臺前剛買的,還沒有升值,怎么辦?如果物業稅出臺前兩三年房價一直穩定,甚至還降了點,這期間購買的房子又怎么辦?我認為,即便舊有物業升值了,要繳物業稅,稅率或稅基和新購物業也應區別對待,否則會出現重復納稅。
退一步說,來個一刀切,物業稅開征前后購置的房產都征稅,當然也行,但后果難以預料。由于物業稅開征后,開發環節成本減少,如果因此導致新開發的房子售價在一個階段明顯下降,物業稅開征前已有住房的業主肯定不干:他們高價買了房,現在不僅要重復繳稅,還要看著資產縮水,幾頭吃虧,太不公平。這個問題處理不好,恐怕難以服眾。
倘若舊有物業不繳稅呢?那就便宜了既得利益者,調控的作用也大打折扣。而且,兩類房源并存,市場價格體系也會比較混亂。
物業稅隨著房屋升值而提高也會有負面影響。現在,如果在一個住宅區周邊搞個公園,建個商業廣場什么的,大家都很開心,因為自己的房子可以升值了。但開征物業稅以后,那些自住者或許將反對政府改善周邊配套,以免多繳物業稅。這種反對甚至可能成為繼拆遷之后阻礙城市建設的又一種力量。
當前,許多人呼吁出臺物業稅,是希望這個稅能平抑或壓低房價。他們的算盤可能是這樣打的:物業稅開征后剝離了房產開發環節的各種稅費,開發成本降低了,同時又增加了房屋保有階段的成本,擠出了投資需求,房價自然會降。
這個說法既對又不對。對,是因為這些舉措加上稅收政策剛出臺時造成的心理預期,肯定會對房價形成沖擊。不對,是因為市場在波動后,很快將達成新的平衡。從長期看,房價是供需關系決定的,和成本沒有太大關系,而且即使把投資需求全部擠出,今后強勁的自住需求也有可能讓房價快速上漲。另外,還有個關鍵因素很不確定,就是土地出讓金是不是并入物業稅。
最壞的結果是,開征了物業稅,房價還是很高,購房者除了付按揭,還有繳物業稅,而且一年比一年繳得多。真要面臨這種局面的話,物業稅政策的推行者將很難向老百姓交代。焦點寧波房地產網
我以為,現階段社會經濟正出于急速變革期和發展期,管理水平不高,法制不夠健全,城鄉形態也尚未定型,各種矛盾錯綜復雜,出臺物業稅的條件并不成熟。事實上,由于物業稅涉及各方利益的再分配,推行也并不容易,如果霸王硬上弓,有可能未收功效反添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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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前涉及到“保有稅”征收方式以及面積界定等問題,已經被建設部、財政部及稅務總局提上了議事日程,可能在明年4月以后出臺。征收范圍可能為120平方米以上房產。征稅目的是為了“鼓勵、引導自住型需求,限制投資性需求,抑制投機性需求,加大中小戶型房屋的供應量。
知識點小貼士:
什么是物業稅? 物業稅,又稱“財產稅”或“地產稅”,主要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繳付一定稅款,稅額隨房產的升值而提高。
從理論上說,物業稅是一種財產稅,是針對國民的財產所征收的一種稅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須尊重國民的財產,并為之提供保護;然后,作為一種對應,國民必須繳納一定的稅收,以保證政府相應的支出。
報載:“物業稅開征”將率先在北京試點,上海、南京、廣東的試點將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緊隨其后。目前還沒有具體的征收辦法。
編輯留言:
我國目前房地產市場存在嚴重的局部供需矛盾,占市場主題的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等需求得不到滿足,房地產商普遍在追求利潤的驅使下,盲目建設高檔商品房和商用房產,豪華住宅,牟利的同時無形中造成房價瘋狂上漲,也為投資投機者提供了空間,更使房價增加了不穩定因素。目前解決房價過高的治本之策是加強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的供應,優先保證土地的供應,同時加以配套的打擊投資投機行為。
可見調控房價需要從需求和攻擊雙方面下手,目前重要的是提高供給。目前提高供給的手段還局限于行政干預和調控,長遠來看不符合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也存在效率損失,因此從長久之計考慮,健全經濟調控手段是根本的措施,其中保有環節物業稅的完善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