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在全國范圍內取消農業稅,與稅費改革之前比,減輕農民稅費負擔1200多億元。在原有糧食直補、良種補貼、農機購置補貼、產糧大縣獎勵補助等基礎上,2006年又新增農業生產資料綜合直補,以上5項補貼總額達到393.7億元。2006年,國家在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國債投資中,用于農業和農村建設方面的投資530億元。其中,用于改善農村生產生活的投資310億元,總量比上年繼續提高。
眾所周知:近幾年包括農村稅費改革在內的一系列改革措施,無疑給9億農民帶來了實實在在的收益。但要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僅靠取消農業稅還是不行的。相反,“后農業稅時代”的農村還會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正如溫家寶總理在去年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所指出的,稅費改革走到今天這一步很不容易,但鞏固成果的任務更為艱巨。全面推進以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體制改革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綜合改革,既是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的緊迫任務,又是解決農村一系列深層次矛盾的關鍵所在。千萬不要以為農業稅取消后,農民負擔問題就從此解決了。如果不在鄉鎮機構改革,政府職能轉變,精簡機構和人員,加快事業單位整合,妥善安排分流人員上下功夫,不能從體制機制上解決農村上層建筑的某些環節不適應經濟基礎的問題,就難以最終走出“黃宗羲定律”的怪圈。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但不是農業強國,盡管重農思想自古就有。盡管近幾年農民收入有了一定增長,但要明白這種增長有近一半是靠“減、免、補”出來的。我們不能對農民今后增收形勢做過高估計。要明白:當前我國農民收入總體仍然偏低,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還在擴大,農民靠天收的情況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農民防御自然災害的能力還很弱,促進農民收入增長的長效機制還沒有形成。這需要我們各級政府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充分挖掘農業內部的增收潛力,要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發展農產品加工業、服務業等勞動密集型產業,下大力氣拓寬農民增收渠道。二是為避免出現“三農”方面的“黃宗羲定律”,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程,地方各級政府應在穩定中央對農村投入的基礎上負起責任,當前尤其要防止出現兩種情況:一方面是防止各種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卷土重來,農民負擔出現反彈;另一方面是警惕基層組織難以正常運轉,無法履行應盡的職責。只有這樣才可能真正讓9億農民“輕裝”前進。三是為了促進貧困地區廣大群眾由“輸血型”逐步向“造血型”轉化,增強他們的自我發展能力。上級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應經常深入貧困地區進行調查,與當地政府一起研究扶貧致富工作,落實發展方向。尤其要突出抓好整村推進工作,要以主要精力指導各地選好項目,用好資金,保證項目質量。同時整村推進項目的選擇一定充分尊重群眾的意愿,按照農民想干啥、能干啥就支持啥,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有針對性地選擇項目,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四是要合理區分公益性事業和經營性活動,實行分類管理。公益性的,要強化服務功能,經費主要由財政保障;經營性的,要強化自我發展能力,逐步走向市場。要通過整合現有事業站所,提高服務資源的利用效率,做到既減輕農民負擔,又增強為農服務能力。五是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擴大社會保障內容和范圍,解決廣大群眾的后顧之憂。
總之,要把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折不扣地宣傳好、落實好,進一步規范政府執政行為,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維護農村社會穩定,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讓農民“輕裝”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