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獲悉,自2006年9月1日起,汕頭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對出口至《亞太貿易協定》成員國(即印度、韓國、斯里蘭卡和孟加拉四國)屬降稅清單內的貨物,簽發《亞太貿易協定》優惠原產地證明書,以代替原來的《曼谷協定》優惠原產地證明書!秮喬Q易協定》自9月1日起實行新一輪關稅減讓,商品范圍和優惠幅度都大幅擴大,有利于我國進一步開拓東亞和南亞的市場,擴大與《亞太貿易協定》各成員國之間的經貿往來,促進亞洲區域合作。根據《亞太貿易協定》,我國可享受印度570項6位稅目、韓國1367項10位稅目、斯里蘭卡427項產品6位稅目的優惠關稅(根據2005年稅則計算);同時新增孟加拉209項8位稅目產品的優惠關稅。根據協定,由我國輸往印度的塑料玩具可享受最大關稅優惠幅度達到43%,輸往韓國的服裝最大優惠幅度達到50%.今年1至6月,汕頭檢驗檢疫局共簽發《曼谷協定》優惠原產地證明書42份,比去年同期增長了183%,但產品品種比較單一,主要是塑料玩具和云母粉,而且簽證國別只限于印度及韓國。因此,汕頭檢驗檢疫局呼吁相關企業,在對《亞太貿易協定》成員國出口產品時,要樹立利用關稅優惠的意識,出口時主動向客戶提供證書,進口時要求客戶提供證書,實現彼此的雙贏。據了解,《亞太貿易協定》前身為《曼谷協定》,成員國包括中國、韓國、印度、斯里蘭卡、孟加拉和老撾六國。我國于2001年5月加入。2005年底,在北京召開的《曼谷協定》第一屆部長級理事會上,《曼谷協定》正式更名為《亞太貿易協定》。2005年,我國與亞太貿易協定成員國之間的貿易額為1343億美元。
汕頭檢疫局:玩具企業要樹立利用關稅優惠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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