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原來給予“特區”的各種稅收優惠,通過兩法合并,仍能體現出“優惠”的已所剩無幾。而目前世界各國實施區域性稅收優惠卻非常普遍,究其原因在于它并不是以該區域的利益為根本利益,而是以區域的地域優勢為前提,發展某些特殊產業,并通過區域對全國的輻射作用帶動其它地區、其它產業的發展。在優惠過渡期間,在不違背“新稅”稅收政策的統一性和堅持享受對象無差別的原則下,加快研制特殊經濟區域(“粵港澳”、“泛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灣”和中西部的特殊區域等)的新稅收優惠政策。
廣州市稅務學會課題組建議 創新區域性稅收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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