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市國稅部門獲悉,從9月份開始,石獅國稅部門將對服裝鞋類行業加強稅收征管,小企業核定征收的最低定額標準將提高1000元和1500元,此舉既有利于鞋服小企業進一步規范管理,也有利于稅收的增加。
據了解,此次加強稅收征管有兩方面內容:其一是對小規模企業,即對于賬證不健全、不能如實反映納稅人生產經營與收入支出情況的納稅人,實行核定征收方式,按主要設備車工核定銷售收入。每月最低定額標準是:西裝、皮衣和皮鞋3500元,其他服裝和鞋3000元;如實際銷售額超過標準20%%以上的,按實際銷售收入申報納稅,否則按偷稅論處。此次調整最低定額標準將對石獅鞋服業產生重要影響。從稅務部門來講,因原標準實行多年,隨著社會發展、設備更新,該標準偏低,與正規納稅企業比,稅負偏低,造成稅負不公。其次是有助于小企業進一步擴大規模,規范管理。據了解,小規模企業如年銷售收入達到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標準的,將按規定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開票、賬戶、登記、管理等方面進一步規范,促進整個行業良性競爭、良性發展;而管理不善、經營無方的小企業也將因稅收增加難以為濟,不得不倒閉。